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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一味的要求学生买资料
内容: 西岩灯塔学校,一年级乙班语文老师,指定要求学生去西岩百读书店买资料,按理说为了学生的成绩,是好事,可买了的资料和作业老师重来不批看。说是不强迫购买,没有买的学生各种打击'威胁,致使学生不敢去上学,(该班多位学生买了资料的,期中考试只有几分的)。望各位领导给予解决,让老师在课本上下功夫,而不是一味的买资料!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9-5-20
回复情况:

尊敬的网民:

感谢您对城步教育的关心!针对您所提的“老师一味的要求买资料”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由县教育局纪检监察调查组牵头、西岩镇中心小学校委会成员协同配合,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城步西岩镇灯塔小学一年级乙班征订教辅资料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西岩镇灯塔小学一年级乙班确有部分学生持有《课时训练》。

具体情况是:因小学一年级没有配套作业练习,部分家长考虑孩子在家没有作业做,会影响学习,因而在班级微信群征求该班班主任易榕老师,购买哪些作业有助于孩子的学习,易老师回复:“我班有学生买了《课时训练》,你也可以参考买一本给孩子做。”由于对话是在班级微信群,确有教师提倡的嫌疑,误导部分家长购买课外教辅资料。

二、关于“打击威胁”,以致于“学生不敢来上学”。

经过对该班学生的调查,班主任没有说过类似的话语。

三、关于“可买了资料和作业老师重来不批看”。

购买《课时训练》,属于家长个人行为,老师没有批改的义务。但出于对学生学习的关心,对于一些比较难理解的题型,只要学生请教,该教师表示还是会尽力予以辅导。

针对灯塔学校出现的事件,教育局作出如下处理:

1、责成西岩镇中心小学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31日前向教育局作出书面汇报;

2、责成灯塔小学在本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对易榕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易榕同志于5月29日前将书面检讨交县教育局;

3、责成灯塔小学妥善处理好教育教学、家长解释等善后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城步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8日

 

 

回复部门: 城步县教育局
回信时间: 2019-5-28 11:46:25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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