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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为我家发放非洲猪瘟扑杀补助资金
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2019年7月8日,我家养殖生猪被感染非洲猪瘟,我按照政府要求全部扑杀并做无公害处理,共处理125头,每头均在70公斤以上,县畜牧局、威溪乡政府、威溪乡动物防疫站、正冲村村委会均已证实。 我请求城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特急文件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号文件的规定,以每头1200元人民币的标准,为我家发放15万元补助款项(总共扑杀125头 x 1200元/头)。 因我家生猪全部被扑杀,经济遭受巨大损失,目前全家失去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恳求人民政府按照中央部委文件给我家发放补助,帮助我家度过目前难关。 如果我的合理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我将请我家在北京的亲戚(我小舅子夏雄伟 北京手机号码,136 710 55998)代替我们,将我家及附近多家养殖户所养生猪全部死亡的事实真相向北京相关部门如实反映,以便引起上级部门重视,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请领导体谅我们的难处。 致 礼 附件1:uploadfiles/201909/20190926152157836.jpeg 附件2:uploadfiles/201909/20190926152317136.jpeg 附件3:uploadfiles/201909/20190926152331246.jpeg 附件4:uploadfiles/201909/20190926152344342.jpeg 附件5:uploadfiles/201909/20190926152356873.jpeg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9-26 |
回复情况: |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您所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安排人员入户了解情况。二、根据调查了解,《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特急文件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号文件未在我县实施。三、乡政府将按政策给予适当的无害化处置补偿经费。四、加大宣传力度,帮助老百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 感谢您的来信。 |
回复部门: | 威溪乡 |
回信时间: | 2019-10-2 10:32:09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