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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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做好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0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提交审核的具体执法事项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许可类

1.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调整;

2.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重大社会影响是指具有示范效应,属于社会关注热点的;引发社会风险是指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群体利益可能诱发连锁反应的;

3.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4.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

5.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6.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湖南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邵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许可承办机构

1.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送审函;

2.重大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3.重大执法决定的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4.拟作出的重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决定送审稿;

5.相关证据资料;

6.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承办机构是否在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程序是否合法;

6.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要求审核的其他内容。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提交审核的具体执法事项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2

行政处罚类

1.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他

人重大权益的(包括拟对当事人处吊销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停产停业或限制经营的决定);

2. 拟加重或减轻行政处罚的;

3. 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承办案件的业务机构已经组织听证的

4. 执法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以及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5. 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

6. 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7.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湖南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邵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处罚承办机构

1. 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送审函;

2. 重大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3. 重大执法决定的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4. 拟作出的重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决定送审稿;

5. 相关证据资料;

6. 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 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承办机构是否在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 程序是否合法;

6. 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7. 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8. 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9.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要求审核的其他内容。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提交审核的具体执法事项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3

行政强制类

1. 拟作出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

2. 查封、扣押、冻结自然人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万元以上财物、存款的行政强制行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邵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强制承办机构

1. 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送审函;

2. 重大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3. 重大执法决定的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4. 拟作出的重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决定送审稿;

5. 相关证据资料;

6.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 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承办机构是否在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权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 程序是否合法;

6. 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7. 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8. 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9.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要求审核的其他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 二级事项 行业管理服务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公开主体 交通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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