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岩镇2024年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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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岩镇2024年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有效整治我乡耕地抛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不抛荒,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二、主要目标 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发展态势,有效解决耕地抛荒问题, 确保我镇粮食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对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指导,实现粮食“双稳”,决定成立西岩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 肖俊男 组 长: 梁海涛 副组长:彭维林(常务) 欧阳志刚 钟 曙 龙 韬 唐阳霞 兰华香 雷支斌 成 员: 于 鹏 杨国潮 潘玉波 伍克平 米 嘉 曾湘宁 姚 平 王小平 周晓明 宁英华 蔡 勇 肖映沛 各村(社区)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于鹏兼任办公室主任,伍克平为常务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通知。 四、工作职责 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镇纪委负责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整治耕地抛荒的日常工作;加大生产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和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和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供而未用地检查和处罚力度,完善耕地保护考评办法,并为受灾耕地复垦争取政策支持;督促受污染抛荒耕地的整改修复;各村(社区)要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挂点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包片、乡村振兴工作组挂片的工作责任制,同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惠农政策。 五、时间安排 整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整治政策,尽快组织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在2022年4月底完成摸排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4年5月-2024年9月)。各村(社区)要根据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水田尽快翻耕种植,旱地抓紧除草改种旱粮,当年还未耕种的耕地尽快进行冬种油菜或蔬菜,确保耕地当年有效种植(确保耕地上一年必须至少种一季农作物),并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复耕措施及完成时间。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各村(社区)要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水稻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任务 (一)培育生产主体,推进土地流转,稳步解决因种植户主观原因导致的耕地抛荒问题。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合法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对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零星抛荒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主动与承包户协商,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能力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耕种;对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抛荒耕地,各村(社区)要责令耕地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到期未恢复耕种的,要动员承包户流转给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属于基本农田的抛荒耕地,要组织发包方或承包方恢复生产,不得荒芜。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逐步解决因耕作基础条件差导致的弃耕抛荒问题。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快改善基础条件。小型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力培肥等项目要向抛荒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抛荒地复垦开发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对短期内无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抛荒耕地,要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指导改种旱粮、蔬菜、牧草或其他经济作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典型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技术指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认真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向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市场信息、政策服务等全方位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 种好地,把好减少耕地抛荒的源头关,推动整治耕地抛荒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综合考评内容,要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已有抛荒耕地整治力度,对照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增抛荒耕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成效进行调度通报。镇纪委对抓整治工作不力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1:西岩镇“耕地抛荒”整治责任分工表
西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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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一级事项 | 耕地保护 | 二级事项 | 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1328号) | ||
公开主体 | 西岩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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