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项目建设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关于城步大寨村民宿新建项目的备案证明
城步大寨村民宿新建项目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核,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406-430529-04-05-300641,批复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城步大寨村民宿(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于2023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阳永红,住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村2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9MADONU2D72。 二、项目名称:城步大寨村民宿新建项目。 三、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2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亩;总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其中:停车场:150平方米,仓库50平方米,厨房70平方米,大厅100平方米,餐厅100平方米,住房20间、卫生间20间共计面积156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11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256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经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我局将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对其中属于故意报备不真实项目、影响投资信息准确性的,我局可将项目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七、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向我局报告,并修改相关信息。 八、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严禁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建设地点、降低安全标准,严防因违规建设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对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风险,需要整改或中止实施的项目,我局配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调整或废止立项文件。 十、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平台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单位有《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5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旅游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旅游规划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