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镇吹响拆违控违阻击战冲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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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儒林镇人民政府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来水公司、县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拆违控违行动,依法对辖区内双井村戴家山地段5宗非法买卖土地上的6座违章地基进行拆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忠华到现场督导。 在行动前,该镇综合执法大队和自然资源办已对6座违章建筑进行详细调查,并组织专门力量和村干部摸清群众的思想动态,进行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召开拆除工作部署会,确保集中拆除行动顺利开展。 上午9时,机械进场、疏散群众、拉好警戒线,“轰隆”一声,拆除机械开始作业。据了解,本次拆除采用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电力、自来水公司对6座违章建筑均采取停水断电措施,确保对违章建房“零容忍”。 当天下午,儒林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儒林镇拆违控违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拆违控违工作。会上,宣读了拆违控违工作方案,明确了“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老的违法建设逐年减少”的工作目标。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明细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镇级巡查处置组、村级网格巡查处置组和依法打击组。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递交了拆违控违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 会议指出,在拆违控违前期准备阶段,要对全镇范围内“两违”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并进行认定,明确巡查责任范围,明确奖罚办法。在宣传发动阶段,要通过贴标语、召开座谈会、运用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拆违控违工作,并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在全面整治阶段,要做到定期巡查、分类处置、及时通报、严厉追责。在总结巩固阶段,要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机制,彻底遏制住“两违”蔓延势头。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违法建设 | 二级事项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公开主体 | 儒林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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