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两处违章建筑 推进违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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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儒林镇政府联合综合执法大队、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双井村4组两座违章建筑依法开展拆除行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忠华到场指导。 上午9时,在清理、封锁现场完毕后,大型破拆机械正式作业。期间,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对房屋的相关设施进行查看,并将私接电线的设备和水表进行拆除。据悉,这两座违法建筑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届时,地基刚刚完成正负零,在联系了村组干部、户主后,分别于4月30日和5月12日对两座建筑物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经多方人员做思想工作,两位房主仍不听劝告。为此,儒林镇于6月1日,出台相关拆除方案并组织召开双井村四组两户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人员会议。 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完善违建巡查机制和处置机制,探索违建常态化管理,用好综合执法大队这把“利剑”,严厉打击非法修建、抢建现象,努力实现非法建筑“零增长”,进一步规范辖区建设秩序。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违法建设 | 二级事项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公开主体 | 儒林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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