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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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对因调离、退休、遗失等原因的以下2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执法证即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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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法规规章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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