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管理 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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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管理

 

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公示

 

 

 

 

 

 

 

 

 

 

 

 

 

 

 

 

 

编制单位:城步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2年2月25日

 

城步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管理

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城步工业集中区位于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园区代码4305295506,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和林产品加工产业。城步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为“一区两基地”,包括县城基地和茅坪基地,2021年调规后核准范围面积2.34km2。

县城基地:东西以儒林大道、环城西路为界,南北以民族大道、蓝玉路为界所围合的建设用地区域,核准范围面积约1.22km2,以农副食品加工业、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为主导产业。

茅坪基地:茅坪镇区以西,省道S219与南部石板桥山、下宋溪等自然地形围合区域,核准范围面积约1.12km2。以林产品加工产业为主导产业。

城步工业集中区规划始于2004年,201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集中区,批复文号湘政办函〔2014〕66号。城步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于2016年6月16日取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园区规划环评批复(湘环评函〔2016〕32号)。园区内道路、供电、绿化、亮化和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到位,安置区基本建成。城步工业集中区县城基地入驻湖南南山乡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城步佳能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华兴民族实业有限公司、邵阳天元木业有限公司、湖南七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元连接科技有限公司、城步南山汇牛食品有限公司7家企业;城步工业集中区茅坪基地入驻中能集中供热公司、湖南精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城步中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叶原浆酒业有限公司、城步纤亿鞋业有限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大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山金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迪美佳食品有限公司、湖南青柳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邵阳瑞航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1家企业。农副食品加工、竹木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更是异军突起,成为园区发展的新动能、新亮点,已成为新城步县推新工作的主战场和财源建设的主阵地。2021年,园区实现技工贸总产值25.7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7亿元;实现工业税收5514万元;安排就业728人。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18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17个,上一年度停产企业数量1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6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2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4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未完成验收的有14家。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430529-2017-001-M),园区内已完成环保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个(城步苗族自治县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号:430529-2019-002-L),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17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8个,园区县城基地所有企业污水依托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茅坪基地所有企业排入工业集中区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环评批复中没有约定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16年6月16日,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16〕32号),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序号

环评批复中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1

进一步调整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集中区不设三类工业用地,处理好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减轻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

园区优化规划布局,对工业集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处理好了工业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经开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将工业用地进行了优化调整,尽量减轻园区对县城和城镇的影响。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集中区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全部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引入三类工业企业,县城基地片区应严格限制气型污染企业入驻。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件做好园区项目的招商把关,入园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集中区内现有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问题按报告书要求整改落实。

已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条件,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三类工业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

已落实

3

加强园区环保公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园区县城基地排水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茅坪基地自建污水处理站,并兼顾茅坪镇区污水处理要求;集中区企业污水井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地方政府和园区管理部门应按环评要求加快县城污水厂扩建、茅坪基地污水处理站建设和集中区各基地污水收集官网建设,在各基地企业纳入各污水处理厂前,集中区应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进入,现有企业排放的污水必须自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或行业排放标准。

园区县城基地排水纳入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完成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已经投入使用,扩建后处理规模为30000m3/d;园区茅坪基地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使用,处理规模为5000m3/d。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均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并通过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管理,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

已落实

4

集中区应加快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小吨位燃煤锅炉,加强对区内现有燃煤设施燃料含硫量控制和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鼓励企业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配套服务用地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集中区已完成现有燃煤锅炉改造,园区茅坪基地企业中能集中供热公司采用生物质颗粒锅炉,锅炉废气经脱硫脱硝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由高空烟囱排放,同时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全覆盖。

已落实

5

做好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无危险固体废物,大部分固体废物被回收综合利用,少量无害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送县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已落实

6

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集中区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配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号:430529-2017-001-M),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7

按集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加快集中区现有分散居民的搬迁工作,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已按照集中区开发规划拆迁安置方案落实拆迁相关问题,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已落实

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城步工业集中区在建设过程中已落实规划及报告书的生态保护、景观设计和功能分区,已落实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对集中区施工企业要求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已落实

2、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2021年城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对园区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声环境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现状监测。2021年由于疫情等因素影响,园区新增企业1家,清退企业0家。城步工业集中区自行监测充分利用城步生态环境监测站现有常规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等资源和企业环境质量监测资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环境空气监测:城步工业集中区在城步电商物流园、华兴实业、城步南山牧业、寨子山信号塔、寨子山安置小区、茅坪镇工业园建设6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园区空气质量情况。

地表水环境监测:城步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每个月一次对城步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地表水巫水下游儒林镇两河口断面和绥宁河口镇断面进行常规性监测。

城步工业集中区县城基地企业污水依托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茅坪基地自建污水处理站(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均开展了自行监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完成上报;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均设置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进行联网。

噪声环境监测:按照环境噪声和交通监测规范居住区、主干道和工厂区进行监测,每年一次。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见下表。

监测内容

监测频次及时间

监测项目

落实

情况

大气环境监测

设置6个自动监测点位

每天一次

PM10、PM2.5、NOX、SO2、CO、O3

已落实

地表水环境监测

设置2个监测断面:县城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儒林镇两河口断面和茅坪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站排口下游绥宁河口镇断面。

每半年采样一次,每次连续采样3天

pH、SS、COD、BOD5、DO、氨氮、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Ag、Cu、Zn、Pb、As、Cd、Hg、Cr6+、硝酸盐、挥发酚、粪大肠菌群等

已落实

噪声环境监测

居住区、主干道和工厂区设点

每年1次,每次连续两天

昼间和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

已落实

污染源监测

各单位污染源监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监测

每年一次,根据排放情况进行随时进行抽查和管理

/

已落实

3、自行监测结果

全部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严格强化项目准入管理,没有引进水、气重点排污和存在危废的项目;加强水污染治理方面的监督管理,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污水处理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稳定达标运行;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监督管理,完成所有燃煤锅炉改造,建成大气污染监测站点,全天候实施大气污染监测并与相关平台联网传送数据,园区环保工作极大改善。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管控要求,明确了湖南城步工业集中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见下表。

管控维度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

约束

(1.1)开发区引入项目应符合《湖南省新增 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湘发改规划〔2018〕972号)中城步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1.2)园区不得引入三类工业企业,县城基地片区严格限制气型污染企业入驻。

(1.3)处理好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

(1.4)科学制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城步工业集中区引进企业符合《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湘发改规划〔2018〕972号)中城步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园区没有引入三类工业企业和气型污染企业。处理好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园区没有建设“两高”行业项目。2021年度按环评要求未有清退企业。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园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县城基地由城南污水厂处理后排入巫水,茅坪基地由工业园污水厂处理后排入巫水;集中区企业污水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茅坪基地污水处理站建设和集中区各基地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在各基地企业纳入各污水处理厂前,集中区应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进入。

(2.2)废气:

(2.2.1)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在达标排放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2.2)加强县工业集中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集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和环境质量监测,同步实施县工业集中区茅坪基地集中供汽锅炉脱硫脱硝设施的安装及改造,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全面完成县工业集中区现有生物质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塑料制品制造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2.2.3)园区内有色金属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3)固废:做好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各基地已做到雨污分流。园区县城基地排水纳入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完成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已经投入使用,扩建后处理规模为30000m3/d;园区茅坪基地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使用,处理规模为5000m3/d。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均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并通过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管理,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

集中区已完成现有燃煤锅炉改造,园区茅坪基地企业中能集中供热公司采用生物质颗粒锅炉,锅炉废气经脱硫脱硝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由高空烟囱排放。

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无危险固体废物,大部分固体废物被回收综合利用,少量无害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送县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

防控

(3.1)园区应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对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3.4)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及时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要自行开展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工业集中区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配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号:430529-2017-001-M),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及时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要自行开展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加快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对区内现有燃煤设施燃料煤含硫量控制和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到2020年,单位GDP能源水平下降至1.2吨标煤/万元。

(4.2)水资源: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到2020年,城步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72立方米/万元(2010年不变价),用水总量低于1.10亿立方米。

(4.3)土地资源:

(4.3.1)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以前期用地为基础,逐步引导其向纵深合理推进发展,有效地建立起完善的空间用地网络和功能分区,充实规划用地形态,最终实现各项规划目标。到2020年,单位GDP耗占建设用地水平达0.6km2/亿元。

(4.3.2)省级产业园区应争取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单位面积土地税收产出强度不低于27万元/亩。

园区已完成燃煤设施改造。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合理有序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从而有效推动经济发展。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县城基地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城步县城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理规模30000m3/d,县城基地实际处理规模5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缺氧-好氧”工艺(AAO工艺);茅坪基地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实际处理规模3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MBBR”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1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280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7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县城基地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88t/a,氨氮0.103t/a,其他因子:总氮0.299t/a,总磷0.0103t/a;园区茅坪基地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6.03t/a,氨氮0.603t/a,其他因子:总氮2.03t/a,总磷0.073t/a;

县城基地:县城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儒林镇两河口断面,水功能区划Ⅲ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茅坪基地: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绥宁河口镇断面,水功能区划Ⅲ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目前园区无涉及黑臭水体和“双源”地下水。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1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01t/a,氮氧化物2.21t/a,VOCs0t/a,其他0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

园区已完成6个空气监测站建设,监测因子主要有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根据2021年12月空气监测站的运行结果得知,园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无重大污染企业,没有产生危险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没有较大影响,土壤环境,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8个,产生量110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110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0个,产生量0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0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园区工业固体废物都是普通生产废料,除综合利用外,其余转运到县城垃圾处理场作填埋处理。园区处理能力0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无,处理工艺无。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投诉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专项管理办法,将生态环境管理作为企业生产运行底线工作,与企业信用管理挂钩,2021年度没有发生环境事件,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园区信用评价。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2021年度,园区为了整体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管控水平,采用购买服务,委托具有技术能力的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长沙奥邦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合同期限:2021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0日),作为“环保管家”为园区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综合服务。长沙奥邦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6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产品研发、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

从2018年至今,园区涉水企业只有城步苗族自治县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为了节约成本,园区将一年一签委托协议交予城步苗族自治县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主运维。因此,园区污水处理厂没有委托第三方运维。

园区没有“市县环保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第三方单位没发现的或没报告的,给予通报考核的情况”。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环保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园区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管委会主任石辉同志任组长,副主任杨富贵为副组长,肖明亮同志为专干,配备专人抓环保工作,确保环保工作成效。园区单独或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环保检查30次,未发现需要整改的企业,园区环保工作明显加强。

2、以污水处理站建设和运维为抓手,狠抓园区污水治理工作。一是投资完善园区污水处理站和在线监测系统,现稳定运行并与全省环保监控平台联网,接受实时监控。二是完善园区内铺设污水管道,县城基地企业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并进行预处理后接管排入城步城南污水处理站;茅坪基地企业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并进行预处理后接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

3、以大气网格化检测建设为抓手,狠抓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园区茅坪基地中能集中供热公司整改成生物质颗粒锅炉,完成脱硫脱硝装置的安装运行,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加强项目施工除尘管理,施工车辆加盖和清洗后方可驶出工地,有效保证园区空气质量。三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每天洒水除尘作业。四是完成大气网格化检测站建设,实时联网督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4、严格把控招商企业环保准入关口,严控污染源。近年来,沿海产业转移加速,招商明显加快,因环保问题禁入项目已达10多个,保证园区蓝天碧水。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城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下大力气、花大价钱投入环保设施,水、气污染同步治理,环保投入、治理效果等在邵阳市处于先进行列。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企业多,生态环境管理难度大,管委会既无环保管理专业人员,又没有环保执法权权限,也无专项工作经费,工作开展困难。

(2)是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企业环境保护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生存压力越来越大。

(3)园区企业部分未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按要求制定或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园区规划环评已实施五年以上未开展跟踪环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着力推进排水企业规范管理。对园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建设和运行情况定期检查,指导企业建立污水排放台账。

(2)督促企业提质更新,减少污染源,同时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减少企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3)完善园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应急预案。

(4)根据环保部签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需要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现在尚未组织开展,应在今年进行组织开展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附表:园区年度报告表格

城步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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