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蓉派出所:破案挽损暖民心 忠诚服务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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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蓉派出所:破案挽损暖民心 忠诚服务为人民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了追回我这600块钱这么费心费脑,真不愧是人民公安为人民!”10月30日,村民王先生手持锦旗走进兰蓉派出所对民警连连道谢。
![]() 10月22日晚,会龙村村民王先生向兰蓉派出所求助,称其好心助人反被骗600元,请求警方帮助追回。当天,一流动商人方某途经会龙村时不幸车辆侧翻,王先生见状主动帮助其联系吊车并垫付费用600元。等待过程中,王先生邀请方某至家中烤火取暖,并准备了晚饭,两人聊天时王先生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方某的商品,支付时忘记扣除垫付的吊车费。待方某离开后,王先生回忆此事再联系方某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无奈之下,王先生选择报警求助。 了解详情后,民警结合智慧警务分析研判,成功锁定方某的定位,此时其已经驾驶车辆前往新宁城区。查到此线索后,当晚23时30分,民警带领王先生一同前往新宁,经过仔细分析,于次日凌晨3时40分成功找到方某。 在民警的严厉教育和训诫下,方某承认了错误并主动退还王先生钱财。
600元的追回,不仅挽回了群众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它维护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善意,维护了助人为乐的社会美德,也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热血坚守。兰蓉派出所民警将继续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原则,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法律援助 | 二级事项 | 法律援助服务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 ||
公开主体 | 兰蓉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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