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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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以上及常住居民 “常住居民”概念:辖区内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学院、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运动功能进行粗测判断。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社区展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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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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