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茅坪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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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茅坪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镇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圆满完成,依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做好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茅坪镇2024 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成县下发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具体任务见附件)。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努力做到应参尽参、应缴尽缴。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三、参保缴费政策 (一)明确参保对象范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以下的居民(不包含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积极鼓励外地务工人员在家参保。 (二)统一个人缴费标准。为适应养老保险费用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2024年度居城乡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6000元/人15个档次。多交多得,长缴多得,当年缴费当年享受政府相应的补贴(注:500元以下缴费享受政府30元补贴,500-3000元缴费享受政府60元补贴,4000元以上缴费享受政府100元补贴)。 (三)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6周岁至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元/年补助标准。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度残疾人、困难退役军人、困境儿童等其他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四)统一参保缴费时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年度缴纳。2024年度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四、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信息达标的城乡居民。可通过银行柜台、银行智能POS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慧人社、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湖南省税务局社保网上缴费。 (二)参保登记数据不达标的城乡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养老保险部门修改登记信息,税务部门同步修改信息后,方可缴费。 五、工作要求 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考核期截止2024年6月30日,镇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征缴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目标,按欠缴人数1元每人倒扣该村(社区)工作经费,在镇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相应的扣分。各村(社区)完成任务数以县税务局、县人社局核定数据为准。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成立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设定村级社保专干。认真总结以往征缴的工作经验,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明确参保缴费时间、工作责任及任务。各村(社区)应召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动员部署会,村(社区)书记要亲自抓,养老保险专干具体抓,各村民小组组长配合抓,形成强大合力,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征收思路。镇业务部门,要转变思想,采取新的缴费手段。利用手机软件缴费,推动银行智能POS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湘智慧人社、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的覆盖,解决现金停留现象。 (三)优化缴费服务。按照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各村(社区)要根据参保缴费进度,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大力推行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原则上不采取虚拟户收现方式征收。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0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已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明确告知参保居民享受的养保权益,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探索创新养保政策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让广大居民熟悉城乡居民养保待遇政策,充分认识参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保。 (五)加强督促检查。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城乡居民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及时掌握更新工作动态,对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村(社区)进行监督。 (六)严格考核机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参保率未达85%以上村(社区),依据关于做好《茅坪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扣分并对主要村(社区)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参保率完成90%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私自截留、挪用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金,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茅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茅坪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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