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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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老年人服务保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湘办发电〔2022〕7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2022 年“老年人服务保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2〕17 号)工作要求,为积极推进 2022 年“老年人服务保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任务 全市完成 1363 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新增 300 张护理型床位(指标分解见附件1)。二、工作内容 (一)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实施对象。优先资助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空巢留守老年人家庭(以上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2.改造标准。家庭改造资金标准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发改、住建、残联等4 部门确定,原则上每户家庭平均改造总金额不低于 3000 元且不超过5000 元。省级按3000元/户的标准资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解决。 — 4 — 3.验收标准。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4.考核要求。6 月份前完成评估、明确实施对象、制定改造计划,11 月 15 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并完工验收。(二)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1.建设内容。在养老机构中建设护理型床位。2.资金补贴。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改扩建方式、床位数、项目进展情况等因素给予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解决。3.验收标准。护理型床位建设应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38号)等要求。纳入考核的养老机构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空间设计、功能配套、设施配置、装饰标识、文化氛围,同时在显著位置悬挂民政标识。4.考核要求。9 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1 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进度月报、APP 实时监管、随机抽查和年终考核相 —5—结合的方式。 (一)落实月报制度。各地要按月逐级上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据实分别填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一)(二)》(见附件 3、附件 4,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无需填报基层表二)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APP 系统。从5 月份开始,市民政局将于每月 20 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汇总各县(市)区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省民政厅,所报数据要与当地统计等部门数据口径一致。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三重点”工作要求,通过重点民生实事考核APP 系统,以及实地督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项目上报市“三重点”办公室,提请市政府对当地政府进行约谈。(三)年终实地考核。12 月5 日前,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当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地考核工作,及时将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市民政局将在12 月15 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地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省民政厅。12 月中下旬,省绩效办将组织对全省所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局长为组长,市民政、 — 6 — 市发改、市财政、市住建、市残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各地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标准,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民政部门要与同级发改、财政、住建、残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指标任务数量,做好资金测算,完善筹资方案,确保资金足额保障到位。(三)明确部门责任。各地民政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督促指导和监管;发改部门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程序争取国家支持;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资金;住建部门提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整合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资源,指导适老化改造实施;残联部门要做好与民政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将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信息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库》中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信息提供给民政部门,并将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后的相关数据录入中国残联数据库。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要适时联合发改、财政、住建、残联等部门开展督查,及时推进和督促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7—落实。市民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核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市政府“三重点”工作考核依据。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养老服务
一级事项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二级事项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长安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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