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从2021年1月1日起算,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证书的,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满五年以上的在岗护理人员(非编制内),每人每月给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护理岗位补贴,补贴经费由各县(市)财政负责,市辖三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二级事项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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