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全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3日

 

 

 

 

全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21〕11号)和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深入推进涉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4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全县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摩电骑乘时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进德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小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龚芳艳    党委委员、副局长

欧阳进发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组长

          杨章锟    副局长

                 肖中京    主任督学(常务)

 员:各股室(站)负责人、各乡镇联校校长、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唐毅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干红、龚高于、杨立果、杨振环为办公室成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25日前,各校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各校全面开展源头清理、信息摸排工作,通过开展班级主题活动、学校安全讲座、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和横幅、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家长微信群提醒、上下学期间劝导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0日前,各校将总结材料上报到cbjyjzzb@163.com邮箱中,教育局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各校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阵地,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通过开展班级主题活动、学校安全讲座、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和横幅、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家长微信群提醒等形式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自治自律,各学校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身按要求佩戴头盔骑行的同时对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主体责任

各学校要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大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全省实施“戴帽工程”已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积小胜为大胜的关键期,各校要按照伟明省长“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做好源头防范和事故预控”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各学校强化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措施,要制订一个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致信学生和家长、开展上下学时学校门口头盔佩戴检查登记和劝导教育、每周发布校级和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每月进行一次班级排名通报,教育局每月对各校进行一次排名。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办。教育局将按照本方案和《全县教育系统“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评细则》(见附件)要求,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全县教育系统“戴帽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各校年度综合考评,并加大考核权重。

 

附件:

1、全县教育系统“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2、全县教育系统“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核计分办法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全县教育系统 “戴帽工程”专项行动

考评细则

 

为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根据《全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制定考评细则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二、考评时间

即日起12月31日

三、考评内容与通报方式

通过资料报送核查、督查情况等方式,实行按月考核“戴帽工程”开展情况(计分办法见附件2。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总分:100分

1、行动方案(10分);

2、阵地宣传(30分):

3、会议记录(10分);

4、综合治理(50分):(1)摸排情况;(2)整治措施;(3)交通劝导;(4)治理成效。

、考评等次与结果运用

考评实行评分制,按分值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未达85分的为良好,60分以上未达75分的为达标,未达60分的为不达标。

考评项目数据及结果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年终考评,考核权重占比20分

五、其他事项

对连续2次以上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者发生涉摩电较大以上事故的学校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2

全县教育系统 “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核计分办法

被考评单位: 

项目及分值

考评内容与计分办法

评 方 式

考核

得分

一、行动方案

10分

1、未制定行动方案此项分全扣;

2、有方案但没成立领导小组扣3分。

查看纸质文件

 

二、阵地宣传

30分

1、致信学生和学生家长,包括微信和纸质(纸质回收齐全)10分;

2、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分);

2、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5分);

3、落实门卫提示,10分。

查看图片资料和实地查看。

 

三、会议记录

10分

1、组织单位职工召开会议,学习相关交通法规,记5分。

2、组织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等活动,记5分。

查看会议记录,会议、活动图片。

 

四、综合治理

50分

1、摸排各班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情况并建立台账(10分)。检查无此项全扣,每少1个班级扣2分,扣完为止。

查看台帐

 

2、整治措施(20分)

1)督促本单位职工签订驾乘人员安全责任书(10分)。要求全员签订,没完全签订的酌情扣分。(2)有安全检查记录(5分)。

3)建立处罚机制(5分)。

查看资料

 

3、交通劝导(10分)。开展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头盔佩戴检查登记和劝导教育。

实地入校查看

 

4、治理成效(10分)。现场督查20台摩托车,每查获1起违规车辆扣0.5分,交警查获单位职工的每起扣单位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现场单位内部查和交警月底查处数据为准。

 

5、因未佩戴头盔造成较大交通事故的,管控到位的不扣分,未管控的扣1分。

 

 

五、加分项目

5分

为单位职工解决头盔福利加5分。

查看相关凭证、资料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校园安全 二级事项 校园安全管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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