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学期期末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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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学期期末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 通 知
各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校: 根据(教基厅函〔2021〕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城办发〔2021〕13号)《城步苗族自治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做好学生学习情况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全面检测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普通中、小学肄业班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科目 1、小学一至二年级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进行学期内教学内容综合评价,不进行纸笔考试。 2、小学三到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3、七年级: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历史、生物。 4、八年级: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 二、命题制卷 委托县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评价内容以本期教材为主;小学三到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评价题满分为100分;初中七八年级语文、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20分)及其他科目满分为100分(严格参照2024年湖南省中考试卷结构的题型)。命题难度系数为0.8,考查知识层次比例为8:1:1。制卷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组考监考 1、组考原则上以督学责任区为单位。各督学责任区和各学校要成立期末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主任督学和校长任组长,副主任督学和业务副校长为副组长,并合理科学安排好责任区内监考工作,每个考室必须保证有两位监考员,主监考由外校教师担任,本校安排一名副监考(非本班科任教师)。质量评价期间,各督学责任区、各校要安排巡查领导,教育局将派巡视组对各考点进行巡查。县城学校相互监考主监考具体安排:城步一中监考芙蓉学校(中学部),芙蓉学校(中学部)监考城步四中,城步四中监考城步一中;芙蓉学校(小学部)、红旗小学和希望小学交换监考,芙蓉学校(小学部)监考红旗小学,红旗小学监考希望小学,希望小学监考芙蓉学校(小学部),各学校加强组考监考沟通工作。(备注:城步二中初中部与城步三中相互监考;花桥乡中心学校和威溪乡中心学校由西岩督学责任区统筹交换主监考) 2、考室布置:小学班额为45人标准班级的,按照45人一个考室,不是班额为45人标准班级的原则上按照50人以内安排;初中严格按照5×8的标准设置,末位考室不超过50人。 3、村级小学由中心小学统一组织评价。 4、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组考,不得更改。 5、监考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四、答题卡收集 试题卷不装订,答题卡一个考室放入一个试卷袋。特别说明:小学三至五年级年级试题卷和答题卡二合为一。各学校务必在考务工作会上对监考老师进行考前培训,要求监考老师提醒学生规范填涂考试信息,学生答题卡必须按照考号顺序由小到大收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依次收集,缺考考生答题卡要写好姓名和“缺考”字样,放在相应位置)。坚决杜绝倒装、漏装答题卡现象,以免造成不能顺利扫描。 五、评卷工作 全县统一扫描阅卷统计分析。所有评价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按照时间安排表统一到教育局办公楼B栋一楼进行扫描,然后统筹安排网上阅卷,各校再通过网上阅卷平台对全县质量评价科目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所有成绩分析可以通过各自学校账号登录阅卷平台进行查阅。 六、评价成绩呈现及数据分析 1、评价成绩呈现。根据“双减”“五项管理”政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共分五个等级:A 等 (优秀),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B 等(良好),评价总分在80-90分,含80分;C等(合格),评价总分在70-80分,含70分;D等(基本合格),评价总分60-70分,含60分;E等(不合格),评价总分60分以下。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2、评价成绩数据分析。质量评价后,各学校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包括分科按10分段统计到班、分科平均分及及格率统计到班。 七、错题规定 试卷中如出现错题或印刷不清楚的情况统一不做更正,一律视为学生得分。 八、安全保密 1、各督学责任区和各中小学校必须要做好试题卷、答题卡的保密工作,要安排专门的保密人员和保密室、保密柜,做好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试卷泄密失密。由于英语听力自主播放,所以保密工作难度增大,各校要特别注重英语听力的保密工作,切忌泄密。各学校要将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校务必做好安全教育、试卷保密工作;要确保交通、食品等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禁老师和学生将试题卷和答题卡拍照、截图或者扫描等形式上传微信群和网上传播。 九、几点要求 1、各督学责任区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双减”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各项工作。 2、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关爱学生,监考时间严禁玩耍手机、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阅卷教师要严肃纪律,端正态度,公平公正的进行阅卷评价工作。 4、各学校必须严肃考风考纪,从严组考、规范操作,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及舞弊行为,违者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十、领卷时间、地点 领卷时间待定。由县属学校和乡镇学校统一到教研室领取试题卷、答题卡(注意带好U盘拷贝英语听力)。 十一、评价时间根据市教育局放假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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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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