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 通 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

          

 

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校(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督促指导各校做好2024 年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推动相关教育重点工作落实,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决定开展全县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秋季开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唐    

副组长:龚芳艳  肖玉莲  唐运书  杨章锟  于小勇

   员:教育局各股室站负责人

检查时间

912各中小学校(园)自查;

92日—4日市检查组抽查;

99日—11日县检查组现场检查。

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校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1.妥善做好新生入学规范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中小学校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规范填报学生信息,并加强信息核对,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到应填必填,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

2.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加强宣传教育,密切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劝返无效的应向当地乡镇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非本地户籍的应同时向学生户籍地乡镇政府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3.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机制,积极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风险分析研判,按照“先排查、后开学”要求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并落实好本学期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开学前的安全教育及提醒,确保师生返校途中安全,强化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统筹上好“开学第一课”。

4.统筹落实学期工作安排。各校要制定完善新学期教学计划,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各学校要精准分析学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要根据生源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动态调整教师人数;要根据需要制定学生个性化辅导帮扶计划。

5.强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各校要结合“规范管理年”行动持续加强常规教学管理,严格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积极推进教学常规“精细化”管 理的同时,明确管理制度的底线要求和刚性到位,通过统一标准、狠抓落实、细化责任、强化监督,把教学常规工作做 实、做细、做精。

6.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各校要积极转变教育导向,科学配备学科教师,持续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教师技能培训指导,以强化学习、精准备课、深化课改、立足服务、有效辅导为基本目标,引导教师内强素质、外塑 形象,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全面提升。

7.统筹抓好“双减”和“五项管理”。各校要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进一步把握要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宣传教育,总结典型经验,广泛凝聚合力,将“五项管理”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学期课后服务方案集中在开学后第一周至第二周审批,审批通过的才能正常开展课后服务,未报批的视为无开展课后服务需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8.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问题家庭继续深入开展家访活动,改变主要养育者教育观念和方法,改善留守儿童、问题儿童的家庭教育生态;要针对心理健康高危学生等重点人群,持续建立完善 一生一策”心理档案,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9.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校在营改计划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 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根据《邵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六必看”“六必察”的方面,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底线和资金红线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排查食堂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责任不落实、资金使用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做到查漏补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照要求有序推进新增调整退出营改计划学校等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

10.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发改部门备案或公示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根据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开 展,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学校实施收费时,实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与学校收费公示栏、招生简章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致,严禁虚假宣传。

11.自查总结。各校对照相应的检查重点内容,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工作,形成本地本校的自查情况报告备查,自查报告电子稿请于9 2下班前报教育局教育督导股杨宏兵处(联系电话:13873922582 

(二)市级抽查

市教育局将派出检查组赴城步苗族自治县开展检查,在每个县市区抽查的对象涵盖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

    长:陈  

副组长:王志军

    员:刘昌勇    王汉龙    陈思洋    胡楚湘

(三)县级检查,县教育局分组对各中小学校(园)进行检查

县级检查分组情况表

组别

责任领导

组长

检查组成员

检查范围

第一组

唐炎

赵海英

徐光泽   钟伯羲     曾钰瑶  

面上巡视全县各中小学校(园)

第二组

龚芳艳

   

杨宗敏    王若胜    张世洋

县城区内各中小学校(园)

第三组

唐运书

银德超

         杨立果    刘晶晶

西岩督学责任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园)(含二中、三中)

第四组

唐毅勇

杨辉文   肖映飞     侯秋婷   

茅坪督学责任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园)

第五组

杨章锟

杨旭辉

李昱君    吉月梅    蔡昌彦   

丹口督学责任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园)

第六组

杨建军

雷干红    杨宏兵    易初艳

白毛坪督学责任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园)

第七组

于小勇

彭启佳

杨吉林             蒋冬艳

儒林督学责任区(不含县城区)各中小学校(园)

第八组

尹发儒

吴友忠   杨文武    徐思思

汀坪督学责任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园)

各检查组根据中央、省委为基层减负和“无扰检查的有关要求,到学校检查时不开见面会、反馈会,采取现场查看、个别访谈、查阅现有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各学校需向检查组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各检查组据实填写实地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并限期整改。实地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形成相应业务检查报告,由本检查组组长提交责任领导审定后,913日下班前将检查情况交电子稿到教育督导股杨宏兵处(联系电话:13873922582)汇总。教育督导根据相关情况报告汇总形成本次检查总报告,教育局党组。

检查范围

所有中小学校(园)全覆盖,检查组指导各校把开学条件保障工作、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校园食品与卫生安全(含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教育重点项目建设、 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作为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开学条件保障工作。

检查内容

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校园食品与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含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情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情况、扫黑除恶和校园安全管理情况等(详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减负要求。本次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省委“无扰检查要求,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拍照、不宣传。不把是否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标准。不得要求学校刻意装订迎检材料(需提供能反映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开展情况的原始材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杜绝形式主义,以点带面,深入检查,注重发现问题并指导各校解决存在的问题,全程把好检查质量关,确保问 题查找准确、指导意见精准。

(三)严守纪律规矩。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接受吃请,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给学校增加负担。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检查工作的开展。

 

附件  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 8 29                                               


附件

2024季开学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

学校: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情况

开学条件

保障情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是否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生是否按时返校等。

实地查看

询问师生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等。

实地查看

询问师生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实地查看

 

4.后勤保障:秋季开学学生住宿保障是否到位,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实地查看

 

5.教材使用和课程开设:教材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在开课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中小学各项课程是否开齐开足开好等。

实地查看

询问师生

 

校园食品与卫生安全管理情况

6.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明确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餐费等资金管理使用、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经营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要求,是否有力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7.校园食品与卫生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是否落实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管理及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情况

8.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是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9.营改计划实施情况:各校在营改计划实施过程中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是否落实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是否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新增调整退出营改计划学校等工作;是否定期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10.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对C级危房是否制定维修加固方案,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对依山而建、切坡建房的校园校舍及校园内山坡、护坡护坎和校园周边山体进行重点排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地质灾害等。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11.校车安全管理: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暑期是否开展定期检修;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驾驶员、照管员是否符合从业要求,是否按要求履职尽责;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等。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12.校园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消防安全责任部门(人员)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等情况;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到位,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宿舍防护网是否按要求“应拆尽拆”、生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是否熟练。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食堂等重点场所及部位是否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是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13.扫黑除恶及校园安防建设:是否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学校安全防范建设“4100%”是否达标,是否建立完善的门卫管理制度,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保安、宿管是否能熟练操作安保器械等。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14.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各校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建设是否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否完成,网络安全预警监测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是否到位,师生个人信息保护是否完备,是否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15.防性侵专项行动:是否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防性侵工作指南》要求,结合学校教职员工队伍、学生、校舍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学校防性侵工作规则,做到“一校一策”;是否建立预防并制止教职员工实施“六种行为”的监督机制和具体措施;是否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是否密切家校联系,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执行对学生日常管理及防性侵有关措施,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畅通等。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16.学生安全教育:是否利用开学初等关键节点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防欺凌及暴力伤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

查阅资料

询问师生

 

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及质量提升情况

17.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落实情况:①具体落实方案、负面清单制定情况;②全面排查整改情况。

查阅资料

 

18.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①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比例不低于55%且比2023年有提高,指标生录取率不低于85%。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行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合格率。

查阅资料

 

年度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

19.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整合学校工作情况。注销学校工作情况。学校提质工作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情况。

查阅资料

 

20.“徐特立项目”建设工作:看八月底是否完成交付使用。如未交付使用,了解五部门综合验收及交付时间。

实地查看

 

21.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对照市教育局下发的项目建设整改清单看所有的维修改造是否都已开工或者交付使用,预计完工时间;是否存在有前期手续未办理完毕或年底无法完成的任务,并出具书面说明;设备设施添置是否启动采购。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22.爱晚老年学校改造:项目立项(10%);固定办学场地(10%);适老化基础设施(10%);教学设施(15%);师资队伍(10%);课程设置(15%);服务能力(20%);“爱晚”品牌建设能力(10%)。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育督导 二级事项 学校督导评估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公开主体 城步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页面纠错
Copyright 2003-2016 www.chengbu.gov.cn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 电话:0739-7360488
版权所有: 中国城步 地址: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邮编:422500
湘ICP备0901589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90007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9020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