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禁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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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禁毒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各督学责任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根据市禁毒委《2024年度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工作量化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禁毒工作,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增强师生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预防和惩治教育系统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决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将禁毒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列入各单位整体工作计划,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禁毒工作,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将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参加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毒品预防教育,确保不发生新增在校师生涉毒事件。 二、强化宣教,切实提升毒品防范意识和能力 将禁毒知识纳入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和学校教育、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禁毒宣传教育,要通过设立禁毒宣传栏、橱窗,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官网、官微、政务网站等发布毒品预防宣传内容,开展禁毒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戒毒所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等拓宽宣传渠道。鼓励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和邵阳禁毒微信公众号,开展禁毒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禁毒知识竞赛。将开学禁毒“第一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12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4课时的禁毒课程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效果。 三、加强监管,提升常态化管理能力水平 认真开展毒品预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部署开展本单位公职人员毛发检毒工作,建立禁毒工作台账,对发现的涉毒吸毒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依规处置。凡年度内发生新增吸毒贩毒人员,该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示范校、文明校园等参评资格。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禁毒工作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同工作开展情况一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安稳办,联系人及电话:杨立果,0739-7368028,邮箱:cbjyjzzb@163.com。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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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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