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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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督学责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2024年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炎 副组长:于小勇 成 员:龚芳艳、刘太斌、唐运书、杨章锟、彭启佳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形成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基本原则 (1)招生录取原则。高中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公开公平、指标到校、择优录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分块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县城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一中、四中和芙蓉学校按分块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录取。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否则县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学前教育按“公开公平、就近就便、免试入园”原则进行招生。 (2)录取依据和办法。高中录取,遵照市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高中招生计划,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和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凭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录取,按分块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进行。 (3)准入制度。根据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即高中学校招收新生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其中考成绩(10科满分值折算后的成绩)不得低于县教育局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4)录取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县教育局按招生计划进行宏观调控,招生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严禁任何学校乱招生、超计划和跨区域招生,凡由招生学校不按要求招生所招收的学生,县教育局将对该类学生不予调档,由此造成学生无学籍的后果和纠纷,均由招生学校承担和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招生考试 今年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小学毕业生举行正常的质量检测,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四、招生范围、名额及办法 (一)学前教育招生 学前教育招生实行家长和幼儿园双向选择。班额:小班25人/班,中班30人/班,大班35人/班。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1.全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就近入学政策。 2.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根据县城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初步招生计划如下:红旗小学招收14个班,希望小学招收10个班,芙蓉学校招收10个班。班额45人/班,合计招生1530人。 (三)初中七年级招生 1.一中、二中、三中、四中、芙蓉学校等县属初中招生办法。 今年县城共有1752名小学毕业生,由一中、芙蓉学校、四中按分块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共同完成招生任务。一中招收5个班250人,芙蓉学校招收16个班800人,四中招收14个班702人,为缓解县城学位压力,芙蓉学校和四中不面向农村招生。二中招收6个班300人,三中招收10个班500人。班额:50人/班。 2.乡镇中学、管理区中学招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 为缓解县城学位压力,各乡镇中学应主动承担起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可优先在全乡镇范围内招生,积极安排更多的学位,尽量满足本乡镇小学毕业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要求。管区中学应从全局出发,在积极配合县属学校、乡镇中学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所辖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督学责任区要制订科学合理的招生方案,积极引导辖区小学毕业生合理分流,做到既要有利于学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又能保证完成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 3.各小六毕业学校要配合初中招生学校做好初中新生入学准备工作。 各小学要及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生成毕业生数据,组织学生填好《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以便初中录取。 (四)高中招生 今年全县招收普高、职高新生共36个班,计2215人。普高、职高新生录取工作由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配合做好高中新生入学工作,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按要求生成毕业生数据,以便高中录取。 1.普高招生:县一中招收16个班855人,县二中招收12个班660人。 2.职高招生:县职中招收14个班计700人。 3.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4年6月7日9:00至6月14日17:00。 (2)填报方式:考生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以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键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等选择学校填报。 (3)填报规则:今年初中毕业生志愿设置为二种类型,即普通高中类和职业高中类。填报第一种类型即普通高中类的学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可以填报职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第二种类型即职业高中类的学生,只可以填报职业高中学校,不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 (4)填报方法: ①普通高中类:由五种志愿类型组成,即择优生、指标生、普高补录生、民办高中、职高。择优生、指标生、普高补录生均可在“城步县第一民族中学和城步县第二民族中学”两个志愿中任选一个填报。职高可填报城步苗放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和志愿填报系统提供的其他职业高中学校。 ②职业高中类:可填报城步苗放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和系统中其他职业高中。 (5)注意事项 ①家长、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在高中学校“校园开放日”期间实地考察普通高中学校的常规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仔细分析,克服外界干扰,自主选择。填报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意,不得包办代替。 ②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第一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必须进行密码修改操作,否则无法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初始密码失效。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递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县教育局联系修改密码。 ③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以在相应时间段查询填报的志愿、中考成绩及录取结果。 ④学校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核对确认签字后,不能更改。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县教育局各留一份备案。 ⑤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到其它学校,如因学生或家长随意改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或家长承担。 ⑥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不得干涉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机房,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⑦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前,要开好家长座谈会,对今年的招生政策和志愿填报方法进行详细解读,做到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使招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填好《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务主任须在志愿汇总表上签名盖印,作为今后的录取依据。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⑧未参加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违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从严查处。城步籍在外省市县初中毕业回城步就读普高的学生,学生本人必须出具相关的成绩证明(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公章)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学籍卡,经县教育局登记、审核,并在招生计划未满的基础上,由县教育局根据成绩统一择优录取。普高招生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外省市县初毕业学生,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⑨普高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证、初中学考准考证等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整档要求。初中毕业学校应给每一名初中毕业生整理好符合要求的毕业档案(即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五)招生优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保留对“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优待。若上级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上级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 从2025年起,全面取消初中毕业生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其他优惠加分政策按现有政策执行,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六)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在县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允许各高中学校招收一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在政策范围内按标准录取。学校特长招生占学校招生总计划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总数不得超过其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5%。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需按招生学校要求报名、参加特长生测试。学生只能报考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同批次报多个学校或多个项目的,取消特长生资格。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相应学校的志愿。特长生是按学生所报志愿、中考成绩、特长专业测试结果等来录取,录取之后不再参与其他志愿录取,也不得改录其他学校。 高中特长生特长测试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特长生招生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生新政策 1.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全面实行网络化,所有工作均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电子管理平台进行,具体见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城区中小学招生公告。 2.高中指标生招生政策。为进一步加快我县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探索高中招生方式多元化,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今年我县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生政策。将城步一中和城步二中今年的高中招生计划数的60%分配到全县各初中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按指标生志愿择优录取,所有指标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县教育局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按学校初三毕业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比重50%)及学校本届初三考生中考总平均分(比重50%)进行计算。其中学校本届初三考生总平均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10科折算后成绩的总平均分。 (八)高中录取批次及规则 我县高中录取按以下批次进行: 1.普通高中择优录取 择优录取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学生的位次,城步一中、城步二中按志愿依位次录取第一志愿学生。 2.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志愿录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排出位次,凭志愿按位次进行录取。当学校达到指标生录取标准的人数小于指标数时,多余指标予以回收,用于择优补录。 3.回收指标生计划补录 择优补录按择优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投档原则是“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位次优先”是对未被自主生、择优和指标生录取的考生排出位次,一个位次对应一名考生。在投档检索时,先投位次在前的考生,然后再投位次在后的考生。 “遵循志愿”是将考生填报的3个普高志愿分别以英文字母ABC排列出一个自然的顺序,投档时,按照考生的自然顺序逐一检索,也就是说首先检索A志愿,其次B志愿,再检索C志愿。当符合A志愿学校的录取条件时,考生的档案就被投入A志愿学校中,其他后续志愿就不再检索;如果考生不符合A志愿的投档条件,再检索B志愿,如果B志愿仍然不符合要求,再检索C志愿,依次检索,直至检索完毕。 “一轮投档”,也就是考生的档案只要被投入任意一所志愿学校中去,就停止对其的检索。 4.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批后,按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5.职业高中学校录取 职业高中学校录取按职高招生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只填报职高志愿而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与普高第一批次同步录取。 五、招生要求 (一)参与招生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正、严谨、认真、务实”的原则,确保各项“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 (二)各中学招收初中新生时,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务必保证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三)高中学校招生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5人;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减免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严禁拒收通过市中考录取平台投档的计划内上线考生;严禁按学生成绩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公开;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或教师输送“招生费”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普通高中学校或个人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2.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超计划招生、招生已被他校录取、招收最低控制线以下的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给予校长记过及以上处分。初中生源学校(含教师)和普通高中学校(含教师)涉嫌买卖生源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并视情况开展随访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3.加大宣传力度。 各高中学校要在指定时间段开展高中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方便考生和家长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学校参观。在填报志愿前,各初中学校要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详细解读招生政策,引导考生及家长正确填报志愿;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家长会、班会等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地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 六、违规处理办法 (一)明确责任主体。在招生工作中,县教育局书记是我县主要负责人,学校书记(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 (二)经举证查实,违反“招生要求”的,将对学校及学校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 (三)招生中出现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2.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审批表 3.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公示表 4.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指标生资格审核表 5.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指标生资格审核公示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探索高中招生方式多元化,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生自愿。 (三)指标到校、择优录取。 二、指标生计划分配 城步一中、城步二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全县所有初中学校毕业生年级,称为指标到校,到校计划数称为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收回用于补录生择优录取。 分配办法:按学校初三毕业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比重50%)及学校本届初三考生中考总平均分(比重50%)进行计算。其中学校本届初三考生总平均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10科折算后成绩的总平均分。计算公式如下: 学校初三毕业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计算方法:分配人数=招生学校指标生总数×50%×(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全县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计算时四舍五入取整数。 中考折算后成绩的总平均分计算方法:分配人数=招生学校指标生总数×50%×(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全县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人数)×[1+(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学生中考折算后成绩平均分—全县有指标生资格学生中考折算后成绩平均分)÷全县有指标生资格学生中考折算后成绩平均分],计算时四舍五入取整数。 学校指标生总数=按有指标生资格学生人数分配指标数+按中考折算后成绩平均分分配指标数。 三、指标生报考资格 在学籍所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二年(初中八年级和九年级),且在该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初中八九年级中途转学、寄读或没有全国学籍的,均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四、填报志愿 指标生实施网上志愿填报,具备填报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教育网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进行填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一个(城步一中或城步二中)。指标生录取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总计划(分给该初中学校的指标生之和)1:1入围。 五、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城步一中需达到C等及以上等次,城步二中需达到D等及以上等次。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城步一中需达到中考10科满分值折算后总分的70%,城步二中需达到中考10科满分值折算后总分的60%。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次不达要求或升学分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不能录取为指标生,未完成任务的指标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收回用于择优补录。 以学校为单位将综合素质评价等次达到相应要求且填报了城步一中、城步二中指标生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指标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录满或录到城步一中、城步二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止。回收的指标生计划从择优录取落选考生中按补录志愿采取择优方式进行补录。 六、宣传发动 各初中学校要于志愿填报前召开考生及家长会,解读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 实施指标生计划是关注弱势群体,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指标生资格审查工作,6月5日前在学校公示指标生资格名单,并将具备资格的指标生名单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与备案。 七、本办法由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附: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2: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审批表
附件3: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公示表
附件4: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指标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5: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初中毕业指标生资格审核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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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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