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幼儿园与小学科学 衔接联合教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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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幼儿园与小学科学

衔接联合教研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 号)、《湖南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34 号)和《邵阳市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邵教发〔2021〕21 号)精神,按照《邵阳市全面推行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科学衔接和平稳过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基础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实际,制定城步苗族自治县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联合教研制度。

一、树立幼小衔接科学教育理念

1.引导教师树立科学的衔接理念。学前和小学教研部门要联合开展教研及培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通过线上线 下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研究和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两个“指导要点”,在衔接过程中把握住“儿童为本、双向衔接” 等基本原则,做到全程、全面、双向、科学衔接。

2.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幼儿园和小学要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搭建家园校沟通的平台,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质量观,深刻理解幼小衔接的教育价值。引导幼儿家长落实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

二、完善幼小衔接联合教研制度

1.建立幼小联合教研体。成立幼小联合教研体,定期开展集体教研工作,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体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计划。教研部门指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与研究,推动幼小双向衔接。幼儿园和学校每年安排结对的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提前一个学期分别到对应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为期 1 至 2 周时间的跟岗学习,促使其了解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的区别,为引导适龄儿童从幼儿园顺利过渡到小学奠定基础。

2.加强衔接教学研究。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成立幼小衔接合作小组,通过教学观摩、集体研讨等方式让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互相了解对方的教学内容、工作方法,互相交流儿童的信息。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三方联合教研”活动 (“三方联合教研”是指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小学、幼教教研人员三方同时在场,针对幼小衔接工作中的某些问题共同开展的教学研讨活动)。

3.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结对的小学和幼儿园要主动联系和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共同探讨研究幼小衔接工作,在作息衔接、情感衔接、行为衔接、习惯衔接、意识衔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基于问题的专题研究,搭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的互学、共享、互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师在幼小衔接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推进幼小衔接课程实施。

三、建立幼小衔接协同教育机制

1.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入学做好基本素质准备,为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大班下学期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让幼儿认识小学、体验 小学生活、调整作息时间、做好知识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2.小学开展入学适应性教育。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开展为期半年的适应性教育。多维度地降低衔接的坡度,坚持“零起点”教学,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改变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超前学习、超标教学的状况,严禁盲目追赶教学进度,实现双向衔接、科学衔接、有效衔接,让儿童逐渐适应小学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完善学校课程体系。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学校课程体系,丰富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一年级在开设校本课程和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时,以《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为核心,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做好课时安排,保障教育效果。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作用,做好幼小衔接课程研发,在一年级规范实施专门的幼小衔接适应性课程。

4.改变传统的评价方式。关注儿童身心发展的连续性和差异性,探索实施增值性评价。幼儿园和小学之间定期进行相互评价,通过互评,尽早发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同时了解对方的真实需求。改变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和教学评价方式,创设与幼儿园相衔接的班级环境,适度调整作息安排,积极倾听儿童需要,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和能力,帮助儿童逐步适应小学生活。

四、建立幼小衔接家园校共育机制

1.提高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中的重要性,将幼小衔接工作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家长学校,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家长开放日、开办家长培训课堂、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认识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进一步统筹利用好社区、妇联等社会机构的教育职能,使其参与到幼小科学衔接工作中。

2.开展家园校共育活动。将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入学参观、模拟课堂、亲子游戏等丰富的家园校共育活动,让家长和幼儿在活动中充分了解幼儿园和小学的生活、学习环境。指导家长在家中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家长能够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科学衔接。

五、完善幼小衔接治理监管体系

1.建立教学计划公开制度。每年9月1日前,各幼儿园、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渠道将幼儿园大班、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进行公开,并通过板报、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幼儿和学生家长。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非零起点”教学或组织入学考试的小学,以及教学行为不规范、组织各种形式测试的校外培训机构,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3.强化监管督查制度。将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教学规范情况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与本县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校长职级制考核、文明校园评选和教师评优选先挂钩。教育局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2月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城步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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