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全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 教学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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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全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 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中小学校: 为提升我县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打造高效课堂,加强教学交流与实践,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举行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竞赛。结合《关于举行全县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竞赛活动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打造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切实落实学科核心素养。 2、提供中青年教师业务能力学习交流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推动学校落实课堂教学改革的有效性,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竞赛科目和形式
三、时间安排
四、参赛名额分配及设奖 各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校必须组织全体教师参加此次活动,预先认真组织好选拔赛,并按照参赛学段科目各推选出1名优秀教师代表参加竞赛,高中年级数学、化学城步一中、城步二中各选送2人参赛。具体参赛名额如下:
上课竞赛评价采用100分制,按授课竞赛总成绩,设立一、二等奖(按参赛人数的40%设一等奖,参赛人数的60%设二等奖);高中按学科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 五、上课要求 1、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科学准确,言简意赅。2、能渗透新课改理念。 3、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与工具。 4、精心取舍课题内容,突出重点和亮点。 六、比赛日程安排 1、2023年4月28日前,各督学责任区、县属学校将参加数学学科的参赛教师、单位、授课课题和指导老师按照报名表(附件1)要求上报教研室。 2、2023年11月1日前,各督学责任区、县属学校将参加化学学科的参赛教师、单位、授课课题和指导老师按照报名表(附件1)要求上报教研室。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选手及带队领导必须参加总结会。 2、参赛教师报到时要上交5份教案(A4文印稿,教案要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参赛教师按抽签顺序授课,迟到5分钟视为自动弃权。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3月5日
附件1:2023年全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竞赛报名表 附件2:城步县中小学课堂教学竞赛评分标准
附件2: 城步县中小学课堂教学竞赛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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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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