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1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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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1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联校、中小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和发展我县“两基”成果,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教育健康、稳步、持续发展,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1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3月5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和发展我县“两基”成果,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教育健康、稳步、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我县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等重点群体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全面提升其受教育水平,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9%以上,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省定目标95%以上,确保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因病因厌学辍学。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1、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进德,副组长于小勇、龚芳艳、杨章锟、肖中京,成员彭启佳、银德超、唐毅勇、孙刚、肖高平、张世洋、肖鸿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启佳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基础教育股。各联校、中小学校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2、实行“双线控辍”责任制。即乡政府与包村领导、包村领导村两委领导、村两委领导与村民为一条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学生家长与学生为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心校要积极与辖区政府机构协调联系,把控制学生辍学与非正常流动作为当地教育目标责任制的主要指标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作为对各级主要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教育联络站、中小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职责意识,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我省“一单式”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平台,加大核查摸底力度,实行销号清零制度。各教育扶贫村居联络员要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进村入户,摸底调查,确保统计上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重视政策宣传工作 各乡镇联校、中小学校要重视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监护人积极履行法律职责、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主流风尚。 (三)全力做好保学工作 1、加强劝返复学工作力量。各乡镇教育联络站、中小学校对摸排中发现的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要加强劝返工作力量,积极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越难劝返的学生越要优先安排,逐级上报,增加人手落实到位。劝返过程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实行“一生一案”,讲究策略,不能盲目激进,要留意学生的心理变化,确保不因劝返而发生极端化事件。 2、拓展劝返复学工作途径。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依法控辍,落实监护人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进一步消除“读书无用论”、早婚早育陋习等因素的影响,必要时通过行政处罚、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学校依法向其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返校通知书》,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协同乡镇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采取司法诉讼等。 3、做好残疾儿少送教上门工作。对需要“送教上门”的残疾儿少,特教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学习能力评估并做好评估材料的存档,不能以残疾证上的重度残疾等级而直接将残疾儿童认定为不具有学习能力。对在康复机构治疗的残疾儿童和随父母在外地生活的残疾儿童,可采取远程方式进行送教或康复指导,切实保障残疾儿少受教育的权利。 4、杜绝学生反复辍学现象。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返校复学学生的安置制度,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安置。学生返校后,学校要加强帮扶管理,安排有经验、有耐心、有爱心的教师进行细致管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管理方案,对极度厌学学生或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学生,可给予一定时期的弹性教学和管理,给学生留下调整适应的时间,同时要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消除学习困难和厌学因素。 5、完善台账管理。各学校要对摸排出的辍学及疑似辍学学生按“一生一档”的原则,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台账。各校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确保台账一致,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委对辍学学生家庭的控辍优势,协助落实村干部、第一书记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排查、劝返、保学等工作责任。要建立联动机制,对于学生复学、辍学情况,要及时通报乡镇政府和村委,经核准调整后再逐级上报。 (四)强化督导考核 县教育局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与学校、学校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业绩、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县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工作不力,作风不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学校进行通报或约谈等多种方式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二级事项 | 控辍保学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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