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学校食堂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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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城步县学校食堂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学校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运行管理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规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让学生吃的好吃的放心,结合全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原则,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不规范,挪用、截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违规行为。规范学校食堂和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构建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质量和安全体系,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步县教育局治理学校食堂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进德

副组长:于小勇 龚芳艳 欧阳进发 杨章锟(常务)肖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秋娥任办公室主任,秦福利任副主任,刘宗成、杨旭辉、吴友忠、曹俊、杨宏兵、吕在娟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地点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

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整治重点

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个方面:

(一)财务制度。食堂是否按规定建立账目,学生食堂财务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是否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二)成本核算。食堂收支是否日清月结,成本核算是否每周、每月公布。自营食堂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的70%

(三)违规盈利。食堂是否有“小金库”、盈利和违规套取现金发补贴等行为;是否有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和食堂经费问题;是否有克扣学生伙食费行为;托管管理是否违规、违法。

(四)营养餐管理。牛奶+饼干营养午餐发放是否建立出入库登记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符合“三防”(防潮、防蚊、防鼠)要求的存储间,是否按要求上架(柜)摆放,是否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五)营养餐资金管理。定期公布食堂的资金明细、原材料采购、配餐标准、带量食谱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学校食堂结余款项不得挪作他用,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行为核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是否符合管理要求,结余管理情况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六)日常管理。查看《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资质、健康证、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管理、卫生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由全市统一部署,按“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实施,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组织核查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学校食堂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 2021    9月开始至 2021 12月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9月1日至9月25日前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公开举报受理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25日至1022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治理重点内容, 清理核查学校是否存在食堂管理违规违纪现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自查自纠表情况治理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总结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后10月23日前城步县教育局“学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  9  25日至 11  30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对食堂工作进行深度解剖,重点检查食品安全与食堂管理情况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入校明察暗访,对重复举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堂管理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直接曝光。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  12  31日前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视力度,提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务必实效的原则,正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忌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岗位责任制,优化工作机制。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和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

(三)完善制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和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公益性、非盈利性、“零利润”原则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生食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对学校食堂财务进行全面审计。要查办典型问题线索,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传导责任压力。

(五)强化责任制度。专项整治中,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追责到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城步县教育局“学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作 举 报 受 理 电 话 0739-7361361,联系人:曹俊,邮箱:495425120@qq.com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二级事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公开主体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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