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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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发〔2021〕6号)、《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1]6号)、《中共邵阳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字〔2021]1号)和《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委(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 三、总体工作安排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实践。全系统各支部在3月30日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好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七一”前,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七一”后,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党风廉政室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党总支) (3)开展“党史故事汇”基层微宣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抽调精干力量,完成本单位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史故事汇”微宣讲。加强全县骨干思政课教师培训,深入开展班级宣讲,实现全县学校班级“党史故事汇”微宣讲全覆盖。 3.开展专题宣传。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要在局官网开设专题专栏,各学校要在校园网上开设专栏,充分报道教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进展成效、典型经验,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为统揽,开设《有句话儿向党说》等专题专栏。配合做好市文艺界庆祝建党100周年“个十百千万”文艺创作工程;围绕城步党史时代先锋、红色传承,开展“学党史促发展大家谈”征稿评奖活动。 时间:2021年3月—12月 牵头部门: 局党建办、办公室、基教股、教研室 4.组织专题培训。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在局机关及科级学校中选派乡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的党史学习专题研讨班或相关课程。党支部(党总支)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史知识。并注重抓好民办学校联合党支部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时间:2021年3月—6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人事股 5.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后,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广泛开展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讲党课、优秀党课展播、党史图片展览等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光影铸魂”电影党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21年3月一7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教研室 6.开展党史知识竞赛。依托“学习强国”学习等平台, 广泛开展群众性党史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党史知识抢答赛。开展以“爱国拥军,心系国防”为主题的党史军史新中国史主题知识抢答赛。 时间:2021年4月一7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基教股、教研室 7.传承红色基因。传承红色基因。依托我县丰富的红色资源,广泛组织干部群众瞻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走长征路”等体验式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面向青少年的“学党史、跟党走,做理想信念传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传承红色基因”“童心向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讲好一次红色故事。深入挖掘红色教育基地发生的真实事件,创造性将红色故事融入校园文化、融入课堂。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县委组织的“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红色故事讲解大赛,讲好我县“一条棉裤”“一盏马灯”“一张欠条”、南山创业史等故事。 时间:2021年6月一7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基教股、教研室 (4)开展一次瞻仰参观。局机关和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瞻仰参观老山界、长安革命烈士纪念碑、丹口红军烈士墓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走长征路”“百年荣光——踏寻城步红色旅游足迹”等体验式党史学习教育。 时间:2021年8月一10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基教股 8.开展学史敬业奉献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城步发展史,挖掘、整理、学习党史中与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密切相关的史实资料,向老一辈革命家、英雄模范学习,知岗爱岗、知责尽责,从中汲取砥砺奋进、敬业奉献的精神力量,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真正把初心落到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各股室、各支部可以开展业务知识竞赛、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干部职工建功立业。 时间:2021年4月-12月 牵头部门: 局党建办、办公室、基教股、教研室 9.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工作,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范。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出项目清单,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认领微心愿”志愿服务活动,聚焦身边人身边事,多做助人为乐、雪中送炭的好事。要千方百计帮助革命老区人民排忧解难,格外关注英烈后代,关注他们的受教育情况,切切实实把他们照顾好。 时间:2021年3月-12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基教股、资助中心 (2)在脱贫群众中开展“扶上马、送一程”帮扶活动。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进一步梳理脱贫户获得各项政策情况,算好收入变化账,盘点家庭经济改善情况,与脱贫户研究制定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的持续增收计划,帮助脱贫户解决生产生活土的实际困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时间:2021年3月一12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办公室、基教股 (3)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党总支)。 时间:2021年7月 牵头部门: 局党建办、办公室、党风廉政室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党总支) 10.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结束前,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 时间:2021年12月 牵头部门:局党建办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党总支)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由局党建办、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成立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杨进德同志担任组长,于小勇、龚芳艳(常务)、欧阳进发、肖中京同志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龚芳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忠建、肖盼、周元权、杨宗敏为成员。 1.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学校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学习教育紧紧抓在手上。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一体推进。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确保学习教育安全有序、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加强督促指导。局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建指导组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学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督导,确保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切实提高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分类分层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认真做好简报编发工作,及时反映学习教育推进动态情况。 3.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树立正确的党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以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精神为依据,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等,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针对错误观点和倾向,要及时刊发重点理论文章进行批驳斗争、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4.创新方式方法。既坚持学习教育的重点要求不变通、措施目标不走样,又结合各自实际、着力以学习教育推动解决问题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走过场、不做虚功,防止出现学习任务层层加码、学习形式华而不实、学习效果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等问题,防止为博眼球信口开河,防止肤浅化、碎片化。要抓好面向全社会的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要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培养时代新人,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5.做好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办公室要积极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通过讲故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的历史理解和把握,加深对党的理论理解和认识。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注重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学习强国”平台作用,贯通线上线下,推动学习教育全方位展示、全媒体参与、全平台推广,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6.严肃纪律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发扬优良学风,严肃学习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铺张浪费,严禁借学习教育搞商业投机和不正之风。对学习教育中出现问题偏差的要及时提醒、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总体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各级党支部(党总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报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有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教育结束时,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及时向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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