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情商业街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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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情商业街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情商业街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8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核,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401-430529-04-01-121322,批复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湖南金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于2019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戴超刚,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住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儒林大道民俗文化中心综合楼六楼。经营范围:一般项日: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发电技术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森林固碳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谷物种植;木材销售:木材加工;竹材采运: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游乐园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河道采砂: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木材采运: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9MA4R0P787X。 二、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情商业街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南桥社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 8522.85 平方米,包含东段街区改造、西段街区改造以及总图附属三大工程:1)东段街区改造工程规划用地面积 3487.82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入口广场 200 平方米、地面铺装 1400 平方米、新建街区 642.2 平方米、木屋 78 平方米、一层长廊 24 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 450 平方米、民俗景墙 200 平方米、台阶 200 平方米、栈道 150 平方米、栈道平台 20 平方米、驳岸整改 537米、护坡栏杆 240 平方米、景观小品 5 个、绿地面积 1076 平方米。2)西段街区改造工程规划用地面积 5035.03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装配式木屋 20 平方米、民居立面改造 1500 平方米、民俗广场 320 平方米、地面铺装 2100 平方米、新建民俗街 1875平方米、民俗街入口 50 平方米、廊亭 90 平方米、下穿栈道改造 50 平方米、景观小品 5 个、绿地面积 1560 平方米。3)总图附属工程主要为室外给排水、亮化、弱电、室外标志牌及室外家具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2546.2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经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我局将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对其中属于故意报备不真实项目、影响投资信息准确性的,我局可将项目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七、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向我局报告,并修改相关信息。 八、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严禁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建设地点、降低安全标准,严防因违规建设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对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风险,需要整改或中止实施的项目,我局配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调整或废止立项文件。 十、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平台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单位有《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8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一级事项 | 批准结果信息 | 二级事项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公开时限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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