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7-16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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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将于2010年9月召开第五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市人民政府分配给我县1个表彰指标,经研究,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推荐兰蓉乡人民政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根据要求,现对兰蓉乡人民政府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的时间为2009年7月14日—2009年7月19日。公示期间,如认为兰蓉乡人民政府在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存在问题,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县民宗局反映,要有清晰的线索和具体的时间、地点、过程、证人等,并要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7361631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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