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8 信息来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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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贫组字〔2017〕1号
关于下达2016年县级领导联点扶贫资金的
通 知
各乡镇(场)、相关贫困村:
为切实做好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全面完成“12+1”目标任务,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2015—2017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城办字[2015]59号)要求和联点扶贫县级领导安排,现将2016年度县级领导联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一、此次下达的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共30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按照精准扶贫要求,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农户增收项目。
三、项目计划下达后,相关贫困村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精准扶贫要求和本村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各乡乡镇(场)、驻村帮扶工作组要加强项目监督,规范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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