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安排,需遴选城步苗族自治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面向省内公共遴选,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培育任务
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班5个,共25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班(15天)1个;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班(7天)1个;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班(15天)、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班(7天)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班(7天)各1个。另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共10个班(村)由遴选通过的培训学校负责实施。
三、遴选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机构须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培训资质与经验:①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②拥有自有或长期租赁(不少于3年)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③拥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④有开展好跟踪服务的稳定团队和能力;⑤熟悉“云上智农”系统录入操作。
3.教育培训资源: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拥有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教学实训基地和完善的多媒体教学设施。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具备较好的宣传能力等。
4.组织与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训、管理经验,能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含学员考勤、安全管理、质量评估等),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5.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规范、透明地使用、审计培训资金。
6.服务意愿与配合度:自愿接受并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培训任务。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在农民培育中无不良记录。
四、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培育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和专家评审,评审结论在80分以上入选,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培训机构。优先选择历年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的机构。
五、材料报送
1.2025年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 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无人机植保飞手等相关专业教师。
6.根据培训班主题报送培训方案参加遴选,每家培训机构报送最多不超过2个。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
地 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办公室(儒林镇青年路74号);
联系人:杨君玲 13047282688
附件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5年培育机构申报表
附件2:城步苗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5年培育机构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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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名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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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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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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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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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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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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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涉农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项目名称、时间、人数、培训效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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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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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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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城步苗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遴选评分表
申报机构: 评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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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要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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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资质 (5分) |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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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对公账号,提供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少一项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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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公场地 及设施 (6分) |
交通方便的自有固定场地或租赁场地(租赁则须提供5年以上长期租赁合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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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资料保存所需档案柜等硬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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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培训场地 (8分) |
培训所需最少能容纳50名学员的培训场地,桌椅数量在50套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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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所需的电脑、音响、麦克风、投影仪等硬件,每缺一项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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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保障 (16分) |
固定工作人员保障:申报单位需有由分管领导牵头,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培训工作班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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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自主招生50人,有潜在学员名单,通晓抖音、小红书等现代化信息宣传渠道。每少10人扣2分。对乡镇推荐的学员,有强烈培训意愿的优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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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经费、车辆、照相摄像设备,缺一项的,得3分;缺两项及以上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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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践实训基地 (15分) |
基地的产业与培育机构申报的培育专业一致得2分,具有使用本区实践实训基地的协议2分;有一个实训基地得1分,有两个实训基地得2分,有三个得3分,四个及以上得4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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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有一个实训基地得1分,有两个实训基地得2分,有三个得3分,四个及以上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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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如场地、设备、音响、麦克风等。以上条件都满足的,得2分;有2项不满足的,得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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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班计划 (15分) |
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制定开班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方案要符合上级规范,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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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培训教师 (15分) |
培训班有5名以上培训教师,2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或1名省级专家授课,少1名扣2分,扣完为止。培训教师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或教师授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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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培训制度 落实 (6分) |
培训班班主任制度、考勤制度、上课场景存档制度、培训台账制度、短视频发布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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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业绩(6分) |
近2年培训业绩,每提供1个培训合同及项目验收表的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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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跟踪服务 |
就跟踪服务有师资和跟踪服务计划或是委托协议和详细跟踪服务计划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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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分项 (最多5 分) |
树立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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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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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服务高素质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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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省直部级以上表扬或典型经验进行交流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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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培训的农民学员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荣誉奖励的(一人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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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培训工作在省级主要媒体刊播至少2篇综合性报道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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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简报或官网刊载5篇新闻的,每一篇记1分,最多3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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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培育工作专题报道全网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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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扣分项 |
近3年单位或法人受过处分,总分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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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合同期内完成跟踪服务的,总分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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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90%学员线下考核不合格的,未获得结业证书的,总分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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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法人被公开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2分,最多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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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学员,评价不满意的,每个扣1分,最多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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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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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可行 £基本可行 £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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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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