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自查方案
发布时间:2017-10-16 信息来源:兰蓉乡中心学校 作者: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湘教督办﹝2017﹞158号)要求,为做好我县迎检工作,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帮

副组长:杨章锟  肖中京

二、 成立自查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  陈海林  

成员  刘盛辉  杨文亮  龚高于  王正开(资料员)

第二组:组长  廖睛燕

成员  刘健生  李柯良  彭启佳  唐毅勇(资料员)

三、 自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1、“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每校一表,逐项对照填写是否达标,对未达标的项目根据学校实际初步做出解决方法和整改建议。

2、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落实各校自2014年“全面改薄”实施以来各规划项目的实施情况,要求如实填报好《城步苗族自治县“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情况表》。

3、项目质量管理情况。主要自查校园校舍建设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校舍竣工按要求经过验收投入使用情况,设施设备购置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情况,以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阳光操作情况。

四、自查时间:2017年10月17——25日

五、自查学校安排:

第一组:茅坪镇、蒋坊乡、西岩镇、威溪乡、金紫乡及丹口镇所属各校(含村小及教学点)

第二组:县属学校、儒林镇、汀坪乡、五团镇、长安营镇(含南山)、白毛坪乡及兰蓉乡所属各校(含村小及教学点)

六、自查要求:

1、要求各自查小组人员必须到校现场查看,分校如实(每校一张)填写好《“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统计表》,自查人员签字,学校加盖公章。

2、根据自查情况,明确各校不达标项目的整改意见。

3、如实填写好各校自2014年“全面改薄”实施以来校园校舍项目建设及设备购置情况及资金支出情况,若部分项目于2014年前就已开工的一并纳入统计。

4、各小组将自查情况及时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http://qggbdd.cee.edu.cn

5 、到校自查时组织每校不少于1%的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参加网络测评(http://dcwj.cee.edu.cn)

6、各小组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交县教育督导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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