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县级督导评估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5 信息来源:教育科技体育局 作者:
 

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

项目校(园)建设县级督导评估意见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2008〕54号)和《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验收标准》,2016年11月1日至10日,县教育督导室牵头成立督查评估小组对全县2016年度申报的西岩镇花桥初级中学等8所合格学校实事项目校,儒林镇塔溪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等2所实事项目园,西岩镇江南村小学等10所备案项目校,茅坪镇大唐村小学等2所自建项目校,共22所学校(园)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严格按照合格学校(园)创建标准,采取看、听、查、访等方式,认真审阅了学校的汇报资料,随机走访了部分师生,仔细查看了相关档案资料和财务账目等,并实地考察了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现将督导评估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与特色

(一)党政领导重视,创建工作形成合力

1、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与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县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成立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蔡灿辉任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杨锡英,县人大副主任龙帮华和县政协副主席肖柏青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李德帮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年初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稳步推进。全年领导小组就建设有关工作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并督查落实。县委书记罗建南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对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过程中的实物采购和土建工程手续办理实行了优惠政策;县委副书记杨映林,副县长刘晨旭,县人大副主任龙帮华和县政协副主席肖柏青、熊雪娥多次亲临创建校(园),解决实际问题,为创建校园排忧解难。

2.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合力。县委督查室、县纪检、人社、财政、建设、统计等部门积极为合格学校建设工作排忧解难,主动服务。县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过程中的实物采购和土建工程手续办理实行了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有限的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建立了领导成员分校联络督查制度,党委成员每人挂点联络3—5所项目学校,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导与协调。局长李德帮带领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先后多次到项目学校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肖中京组织项目学校(园)、局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建设专题会议6次,在会议上逐个的解决各学校(园)在创建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要求各责任人落实到位。各学校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应地成立了工作机构,集中整治、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及时化解学校在征地、修建围墙等方面的矛盾。

3.创建校(园)师生主动创建,工作热情高。各创建校(园)以创建合格学校(幼儿园)为契机,制定了实施方案,将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各学校发扬艰苦建校的精神,据统计,全县师生在合格学校创建活动中,义务参加学校劳动900余个工作日,其中三江小学、灯塔小学、羊石幼儿园、石山小学、新寨小学等学校利用双休日和课后时间投入师生义务工700多个,为学校植树栽花、修建运动场等工作,为学校节约资金近6万余元。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县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创建工作得到全面有效推进。

(二)前瞻性规划,科学布局,校园面貌焕然一新

1.规划具有前瞻性。为避免重复建设,防止资金浪费,我县根据自身实际,科学统筹,在合格学校规划和建设中坚持把合格学校建设与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解决城区学校学位超编问题结合起来,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2016年创建的学校底子薄、基础差,创建前,所有的学校均没有环形跑道、运动场,大多数房子均为危房及陈旧不堪的旧房子。创建过程中,克服困难,实行前瞻性规划,高起点要求,大部分学校按照湖南省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规划,最大限度地避免今后的重复建设,规划真正做到几十年不落后。学校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分区明显,整体协调。

2.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一是科学协调和整合好相关资源。茅坪镇金塔小学通过征地5000余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及辅助房800余平方米;花桥中学、石山小学、三江小学、上岩小学共拆除低矮破旧危房8栋,扩建2500余平方米,整合出环形跑道及运动场地。二是加大了各创建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全县对22所创建的合格学校(园)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规格,新建了一批综合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水冲式厕所等,教师和学生生活用房起点高、方便、耐用。经过大力投入和建设,本次所验收的学校校园占地面积、校园建筑面积全部达标,新建的教学楼、科教楼、学生食堂、运动场以及教学、生活设施全部规划到位。两所创建幼儿园设施完善,基本按照省定标准设计和建设,美观大方,所有创建校园无危房。三是加大了对各功能室仪器设备和体卫器材配备力度。各创建学校各种仪器设备和体卫器材都按标准进行全新配置,且都配备了校校通、班班通系统,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动手操作和体育锻炼的需要。

(三)落实建设资金,办学经费得到保障

合格学校建设经费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得到很好地落实。全县共投入建设经费20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1万元,占投入的63%;省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拨资金460万元,占投入的22%;县本级财政资金305万元,占投入的15%。

全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足额拨付,其中含公用经费、维修改造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学校无负债。

(四)创建学校班子团结务实,教师爱岗敬业

一是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创建学校校长都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大部分学校校长办学思路较清晰、治校严谨,且为学校骨干教师,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深受师生爱戴。

两所创建幼儿园均配备有相应的公办幼师,聘请的人员工资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收费较低,真正让农民的孩子上得起幼儿园,做到了公办普惠,既达到了普惠的目的,也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是教职员工爱岗敬业。近年来,各创建学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通过举行师德师风建设、评选师德标兵等一系列活动,加强了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同时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教师通过参加省、市、县的各级研讨会、观摩课研修和教学比武活动,提高了业务素质。创建学校涌现了一批县优秀班主任和国家、市县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很多教师在论文比赛或教学比武中获省市县级奖励。

(五)狠抓学校管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1.积极开展德育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道德素质。各创建学校(园)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德育教育活动。如各学校清明节组织学生为革命先烈扫墓;定期开展感恩教育、养成教育、禁毒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各学校将《小学生一日常规30条》编入学校校本教材,结合苗族礼仪与风俗习惯,对学生实行德育教育。

2.管理到位,办学行为规范。一是实行民主管理。创建校(园)办学方向明确,办学思路清晰,学校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部门分工明确,且责任到人。二是办学行为规范。创建学校基本上做到了按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所查学校均做到了均衡编班,没有重点班,节假日没有补课,学生课业负担适中。

3.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各校都能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各创建学校安全制度健全,有计划、有预案、有活动、有总结,且普遍建有安全台帐。各创建校成立了护校队,定期巡逻,且有巡逻记录。创建学校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邀请校外辅导员到学校做安全讲座,展览安全宣传图片,观看安全教育影像资料等教育方式,增强了学生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及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由于措施到位,所有创建学校都实现安全零事故。

4.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所查20所学校每年的儿少入学率、在校学生巩固率、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体质健康合格率均达标,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合格学校标准以内,校风、学风积极向上,深受社会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设施设备配备

部分学校的设施设备未能及时装备,相关功能室紧缺,建议进一步加大设施设备配备,做到早建好早装备早使用早受益。

(二)进一步加大对专任教师的招聘力度

部分学校音、外、美等专业教师缺乏。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音乐、外语、美术等专任教师的招聘力度,逐年按计划配备相应专任教师,全面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评估结果附后。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教育督导室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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