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教育联络站、各中小学、幼儿园:
长期以来,我县小学招生工作遵循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了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入学,并如期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但随着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逐步加大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近几年来,县城学校的教育资源与入学需求形成矛盾,县城学校入学难问题,已成为全县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行为,缓解城镇学校招生压力,化解城区大班额现象,确保适龄儿童均能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全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招生入学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各校(园)必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使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相关的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执行就近入学规定。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任何小学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面试。严禁任何幼儿园、培训机构打着县城学校招生入学的旗号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幼儿园举办超出大、中、小班以外的四年制学前班,幼儿园必须坚持大、中、小班三年学前教育。
三、严格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各校必须主动承担起本校范围内义务教育责任,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的招生入学方案,确保学龄儿童均能入学。按照省定标准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县城小学入学矛盾突出,学校必须摸清年度招生底子,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确保招生班级数红旗在8个班以内,希望在6个班以内。同时,县城小学必须坚持划块招生,就近入学,凡招生范围内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只需凭户口簿报名入学,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县城小学分块招生安排如下:
红旗小学:中心社区、石板桥社区、八角社区、新田社区、城北社区、双井村。
希望小学:东海社区、城东社区、南桥社区、城南社区。
四、积极稳妥安排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务工情况十分复杂,根据劳动法关于招收劳务人员须由招收单位或法人缴纳劳务人员养老保险金等规定,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进城就读,必须凭户口簿和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有关凭证报名入学。进城经商的人员子女要求进城就读必须凭户口簿和工商、税务部门注册证件报名入学。家住县城并购有住房的人员子女要求进城就读必须凭户口簿和房产部门办理的房产证报名入学。
五、正确引导、合理分流。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之规定,为缓解我县县城小学入学压力,我县非城区户籍学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各中小学、各幼儿园应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合理分流。如确因其父母进城经商或进城务工的,招生学校应根据本通知第四条之规定严格审核把关。
六、严格坚持入学法定年龄。县城小学必须严格坚持招收年满6周岁学龄儿童,各幼儿园必须严格坚持招收年满3周岁幼儿,年龄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七、坚持辖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八、坚持阳光招生入学制度。县城招生入学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审核确认,分批录取,分批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