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项整改
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邵阳市一些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习惯于过去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不强,不能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有效地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对环保工作推一下、动一下,抓一件、算一件,既未形成自觉行动,又缺乏统筹谋划。 |
整改目标 |
整改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
整改措施 |
整改措施:1.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2.强化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整改。3.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单位、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4.加大问责力度,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
整改成效 |
1、县委、县政府组织中心组学习先后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党校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学。通过学习,全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明显提升;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压紧环保工作责任。坚持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在我县切实贯彻落实。3、积极组织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公开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 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739-7360488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