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强兴沙场年产2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8-08-27 信息来源:安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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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强兴沙场年产2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  邮编:422500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强兴沙场年产2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永安村四组

建设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强兴沙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强兴沙场租用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永安村三、四组用地建设机制砂生产线,场地原为砖厂(已废弃),项目建构筑物均为新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067m2,建筑面积为64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空气环境: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工段粉尘、堆场扬尘、汽车行驶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场区堆场扬尘、运输扬尘粉尘采取加强管理、设置喷淋装置、定期洒水、篷布遮盖、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破碎、筛分粉尘封闭生产车间,喷淋降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m排气筒外排;机械设备尾气及油烟废气通过大气扩散,项目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沙石清洗废水、降尘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沙石清洗废水通过多级沉淀处理后汇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产生的冲洗废水通过雨水收集沟汇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与生产及厂区降尘;少量生活废水通过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土肥料。项目废水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铲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封闭生产车间,利用墙体封闭隔声、优化场区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生产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作为制砖材料,不外排;沉淀池底泥清掏后暂存与固废临时堆场,定期外售作为铺路材料。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垃圾集中堆放点,之后由环卫部门托运至隆回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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