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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10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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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三、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四、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县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3、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

4、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

5、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目级)

6、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

7、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

8、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分乡镇)

9、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预算表

10、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12、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3、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4、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15、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6、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7、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预算表

18、城步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

19、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乡镇)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表2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2、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3、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4、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第一部分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328日在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进德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我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全县财政在多重困难挑战中实现了平稳运行。2023年我县获全省预算执行分析和财政决算工作情况通报表扬,被评为财源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先进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县、财政综合工作优秀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先进单位,在省厅对市县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中被评为A级。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22367万元,上年结转2530万元,共计32489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69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1940万元,调入资金194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369万元,为年初预算33298万元的100.21%,比上年同期增加2708万元,增长8.83%(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0700万元,为年初预算20645万元的100.27%,比上年同期增加1783万元,增长9.43%;非税收入完成12669万元,为年初预算12653万元的100.13%,比上年同期增加945万元,增长8.05%)。

1)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财政部门完成10741万元,为年初预算10668万元的100.68%,比上年同期增加694万元,增长6.91%

税务部门(含上划部分)完成36725万元,为年初预算37945万元的96.78%,比上年同期增收7778万元。

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①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年初预算20645万元,完成20700万元,为年任务的100.27%,比上年同期增加1783万元,增长9.43%

②非税收入:年初预算12653万元,完成12669万元,为年任务的100.13%,比上年同期增加945万元,增长8.05%。全年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97%

③上划省级收入:年初预算3079万元,完成2426万元,为年任务的78.79%

④上划中央收入:年初预算12236万元,完成11671万元,为年任务的95.38%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总支出完成322456万元,结转下年2441万元。其中:上解支出5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74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万,本级支出285252万元,比上年减支1027万元,下降0.36%(其中,教育支出57649万元,增长0.37%;科学技术支出6019万元,增长4.17%;交通运输支出14593万元,增长129.34%;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4737万元,增长30.64%),重点支出都得到了较好保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情况:基金收入年初预算67520万元,完成77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67000万元,完成753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24%。

2.基金支出情况:基金支出年初预算49087万元,完成24587万元,比上年减支10031万元,下降28.9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年初预算23450万元,完成29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65%。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199.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6188.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618.1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4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加减上级补助等收入和结转下年、调出资金等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还本51868.55万元(包含再融资债券置换到期债券本金40248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7522.66万元,控制在中央核定限额360180万元以内。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全力以赴抓实财政收入,收入质量得到提高。在税源匮乏、重点税源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县财税部门狠抓收入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努力挖潜增收,2023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83%

2.“三保”支出优先保障,社会民生持续改善。2023年保工资预算为75291万元,执行数为75293万元;保运转预算为4708万元,执行数为4717万元;保基本民生预算为56278万元,执行数为56400万元,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政府运转有力有序。

3.政府债务有序化解,风险防控扎实有力。通过增收节支、盘活“三资”、年初预算安排,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性债务。2023年共计还本付息2.8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16亿元,支付债务利息1.64亿元,其中:2023年化解隐性债务0.932亿元,已完成全年序时化债任务100%。截至20231231日,十年偿债任务已完成51.02%。积极盘活“三资”,2023年完成“三资”处置收益4.6574亿元,完成年任务1.5亿元的310.49%。努力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2023年我县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预算编制实行以收定支,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支出核定与县级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相适应,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杜绝超越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随意扩大政策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

二是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新增安排预算资金,“三公”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年度执行中不得调剂部门预算中其他资金用于“三公”经费,确保决算数不超过当年预算数,推进厉行节约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的“好日子”。

三是统筹资金,提高效能。本级资金安排项目与上级资金安排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应在符合上级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统筹整合项目实施计划,优先使用上级转移支付在同领域进行安排。

四是守住底线,防范风险。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避免过高承诺,形成稳定合理社会预期。聚焦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加强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二)2024年财政收入目标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完成3537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2107万元,非税收入132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5250万元(含土地出让收入15000万元、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0140万元。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计299899万元

1)地方收入预计35371万元。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情况、财税收入规模,结合省市财政收入增幅情况和省市财政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考核要求,2024年我县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23年实际完成数33369万元增长6%来预计,地方收入预计35371万元,增加200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210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0700万元增加1407万元,增长6.8%,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62.5%;非税收入1326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2669万元增加595万元,增长4.7%,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37.5%。税务局任务为23367万元(税收收入22107万元、非税收入1260万元),财政任务为1200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22680万元。以2023年结算数为基数,一是返还性收入3751万元,与上年持平;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8186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743万元。

3)调入资金预计3915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计调入19012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计调入20140万元,以保持收支平衡。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万元。

5)上年结余预计2441万元。

2.支出预计299899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计29229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财政供养人数12283人,其中在职人数7406人(行政及参公人员1631人,事业人员5775人),离退休人员4877人。一级预算单位84个,差额预算单位4个。

1)人员经费108819万元

①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各单位实有在职人员预计安排工资及五险一金79997万元。

②公立医院改革预计需1554万元,预计上级下达指标232万元,县本级安排1322万元。

③预留2024年退休人员工资14200万元。预计机关事业单位全年需发放基本养老金29900万元,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700万元,缺口14200万元。

④预留13300万元,其中预留人员异动、调资等1200万元,职业年金计实单位部分2900万元(2024年度退休及调动人员预计355人,平均每人82000元),预留2024年绩效奖9200万元。

2)保运转经费6316万元

①单位人头公用经费预计安排4657万元。各单位按在岗在编人数计算,人头公用经费标准如下:公安、司法、监察委(纪委)和政法委人员按2.5万元//人;县城行政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及乡镇行政人员按1.2万元//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乡镇事业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县市场服务中心)、国有林场人员按0.96万元//人,乡镇卫生院人员按0.25万元//人。

②交通补贴预计安排1435万元。按“车改”政策安排公务员及参公人员预算。

③工会经费预计安排224万元。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基本工资*1.2%提取,教育局按25万元包干。

3)项目支出75249万元

项目支出分为部门项目支出、县级专项支出,2024年预算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统一压减10%。项目支出坚持按政策依据、打破惯例、有增有减、到期取消的原则安排,属于单位专项工作的明确到单位,属于全县性工作的纳入县级管理。①县级拟安排项目支出预计49774万元,比去年减少了13251万元。②部门项目支出25475万元,比去年增加了5124万元。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9765万元

2024年预计还本付息19765万元,其中:政府债券付息6024万元,隐性债务13426万元(还本8767万元,付息4659万元),外贷50万元(法国开发署贷款湖南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本金及利息50万元),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本金及利息等265万元(其中:地方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补贴110万元、临储粮(超标粮)收购利息费用补贴44万元、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85万元、县级成品粮食储备利息费用补贴26万元)。

5)对外借款清理列支消化:预计1000万元。

6)上解上级支出:预计5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7上级指定用途对口专项安排的支出:预计81150万元。

8)结转下年:预计2400万元。

3.2024年收支情况

(1)收入预计299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680万元,调入资金391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万元,上年结转2441万元。

(2)支出预计29989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922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00万元,结转下年2400万元。

2024年到期一般债券本金68236万元,已向省财政厅申请再融资解决,年初预算时不列债务转贷收入和债务转贷支出,待省厅文件下发后2024年调整预算时再做债务转贷收入和债务转贷支出。

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084万元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1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包括公车平台运行费380万元);公务接待费293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141万元减少57万元,压缩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计80761万元

①本级基金收入预计452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500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20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000万元。③上年结转预计31511万元。

2.支出预计80761万元

①基金支出预计22514万元,其中:上级指定用途对口专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7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764万元。②上解支出预计40万元,与上年持平。③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预计7724万元,2024专项债券本金到期9000万元(2019/7/23-2024/7/24),省厅只同意置换1276万元,需偿还本金7724万元。④调出资金预计19012万元(调入一般预算)。⑤结转下年预计31471万元。

2024年到期专项债券本金9000万元,已向省财政厅申请再融资解决,省厅只同意置换1276万元,需偿还本金7724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276万元年初预算时不列债务转贷收入和债务转贷支出,待省厅文件下发后2024年调整预算时再做债务转贷收入和债务转贷支出。

(五)社保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2023年结余19618万元,2024年收入预计40181万元,2024年支出预计37284万元,2024年收支两抵结余2897万元,2024年底预计滚存结余22515万元。各项基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计20154万元

①地方收入预计20140万元,其中:入股分红收入预计140万元(华融湘江银行分红43.88万元、城步农商行分红38.72万元、丰源水电分红57.6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计20000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万元。③上年结余预计10万元。

2.支出预计20154万元

①上级指定用途对口专项安排的支出(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4万元。②调出资金预计20140万元(调入一般预算)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措施

(一)积极履职创收,全力抓好收入入库

根据确定的收入任务目标,积极组织工作,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基金收入管理,抓住重点。任务细化到相关部门、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实现税收目标计划。同时对重点工程项目进度实时监控,县财政局要与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产生税收不拖不欠不转移,及时足额入库,有效堵塞组织收入漏洞。通过农村违法用地耕地占用税清理、乡村振兴印花税清缴、深入推进“三资”盘活等各种措施,全力以赴抓收入。

(二)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财源建设平台效能

巩固和完善创收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财源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一周一调度,抓重点、补短板,大力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形成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完善涉税平台建设,部门携手行动,全面清理各类税收,堵塞收入管理漏洞。建立健全资产处置机制,加强门面、国资的分类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积极对接省市争取资金,合理、精准地用好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切实履行经费保障职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三)守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为切实缓解财政运转压力,县财政致力做好各项支出测算,用好用足用活省市财政政策,守住库款余额,把“三保”支出放在首位,全力满足全县“三保”支出所需。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精准实施和推进全县重点民生项目,不断提高债券资金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严把非税收入占比关,按质按量组织入库,将非税收入占比降至37.5%。通过培育税源、提升税收,力争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全力保障我县财政正常运转。

名词解释

⼀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地方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分税制”体制下实际留存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6、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7、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

8、⼀般性支出。指用于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正常开支需要的财政支出。

9、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0、地方政府⼀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定期限内主要以⼀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按照债券资金核算要求,新增⼀般债券资金纳入⼀般公共预算管理。

1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2、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3、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政府中期支出事项形成的债务。

1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5.部门预算。指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种制度和方法。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般公共预算已列上级补助收入22717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792万元、⼀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已列上级补助收入77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已列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年初政府债务余额为:政府债务余额为488350.71万元,其中:政府债务357522.66万元(⼀般债务214722.66万元,专项债务142800万元),隐性债务130828.05万元,关注类债务0万元。
    2024年⼀般公共预算安排: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还本68236万元,债务还本0万元,政府债务付息6024万元,债务偿债风险准备金3580万元。隐性债务还本8767万元,隐性债务付息4659万元,外贷还本付息50万元,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本金及利息265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专项债券还本7724万元,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还本127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4764万元,专项债务偿债风险准备金0万元。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县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1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1万元,公务接待费293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141万元,减少57万元,压缩5%。减少的原因是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省政府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第二部分

    详见附表

2024年预算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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