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6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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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市监局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典型案例,城步市场监管局办理的一起某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获省局通报表扬。
2025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待售的“双汇牌”减盐香肠及“二厂长牌”网红小香肠共13根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能积极配合调查、整改,涉案食品数量少、货值低,5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指导。
2025年,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攻坚行动,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牢执法监管为民理念,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轻微免罚、重违严惩。以“两张清单”为准绳,精准执法有尺度,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对当事人主观上无故意和明显过失、客观上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依法免予行政处罚。以“教惩结合”为根本,刚柔兼济有温度,通过提醒教育、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多种手段,督促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以“广而告之”为抓手,普法宣传有广度,坚持“管服”结合,先后深入到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现场宣讲,对潜在风险提出针对性建议,引导从业者强化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知法懂法,从行动上遵法守法。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创新监管执法举措,落实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执法要求,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模式,严格规范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初审:肖扬 复审:陈紫玲 复审: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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