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梳理分析巡察反馈问题,统筹部署整改工作,构建责任体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国雄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忠、肖阳、刘满姣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推进、责任主体直接落实”的层层抓整改机制,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局党组的全面部署下,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及完成时限,形成“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整改路径。通过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具体事,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明确的解决路径和时间节点,推动整改工作从“泛化要求”向“精准落实”转变。
党组书记陈国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管服务等市场监管事项进一步规范。注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将整改工作与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同步推进,既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又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截至11月3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9个,整改完成9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有欠缺。
1.学习领会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二是结合市场监管特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第三次、第八次集中学习活动上研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强国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2.满足于完成学习任务,重留痕,轻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年第四次学习会议邀请县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开展巡听旁听,并于会上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和资料收集给出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党组理中心组学习活动。二是及时召开局务工作会议,各分管领导将责任分解至相关责任股室。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要求督促食品药品线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二是在全县范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在假冒伪劣食品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400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78人次,发现问题4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立案查处11起。三是对相关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2021年至2024年全局所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质量。
4.执法不严,罚款金额与处罚依据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学习培训,集中学习《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累计50人次。二是统一执法标准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2023年修订版)和《药品行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明确案件类型与处罚梯度,严禁随意降低标准。三是将办理相关案的主要责任人情况移交至县纪委监委,已由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5.办案重罚款轻整改,存在以罚代法代管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优先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等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二是推行“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对市场监管领域部分未造成社会影响或程度较轻的首次违法行为,予以免除处罚。
6.一件案子不同单位缴纳罚款,违法拼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办案规定,成立案件联审小组,开展办案过程监督,对同一案件涉及多单位处罚的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二是实行办案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制股双线审批审核制,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领域案件涉及的业务事项审核把关,法制股负责对案件流程、法律法规适用性进行审核把关,重大案件由局党组集中审核。
7.执法慢作为,未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按时立案和结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首接责任制,建立案件信息台账,明确案件受理、流转、办结各环节责任人及时间节点,法制股及时提醒临期案件办结。二是要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积极履职尽责,落实案件办理时限要求,督促执法股室、队、所完成问题整改。
8.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欠缺,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场监管业务及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培训,累计50人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二是规范相关证据材料收集程序。明确取证照片需当事人签字确认,拍照取证执法人员需签名。三是局党组对相关案件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由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9.行政收费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政务窗口及信息中心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二是修订完善计量检验服务合同。积极与省、市级计量检验检测机构对接,对原计量检验服务合同条款进行修正,规范合同格式内容和费用明细清单。三是在政府市场监管专栏中发布征集计量检验违规收费线索公告,开通12315违规收费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计量检验检测违规收费行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0.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有力,一网通办信息没有实现共享。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等多个部门事项“一网通办”,主动与税务部门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通畅。二是开通线上“一网通办”“云帮办”,在政务大厅设置线下自助办理服务区,推行导办、代办及提供免费企业公章刻制和邮递服务等惠民举措,确保全县范围内同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1.小餐饮企业在办理小餐饮许可证时,具体事项不能一次性全部告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窗口人员业务事项一次性办理制度,设计办事指南,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从流程优化、手续简化、服务质量强化等方面入手推进无差别受理综窗改革,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扩面、提质、做实。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突出。
12.局党组未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各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3.考核监督机制不完善,对案件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案件质量考核、案卷评查、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机关负责有规可依,对股室、队、所的执法案件进行评审,从执法流程、案件质量、财务支出等角度开展综合考核,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评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出现廉政问题的案件人员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14.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签订廉洁承诺书等,强化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学习活动,召开市场监管领域警示教育大会。
15.“靠案吃案”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二是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6.罚没票据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票据监督管理。完善罚没票据管理制度,统一采用电子发票,一律停用手工撕票用于罚款。二是对2021年执法处罚与入库管理资金不一致等问题开展“回头看”,全面核实罚没资金收据,部分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收缴的款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7.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涉案财物的入库、处置的监督管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二是完善涉案财物的没收、盘点和处置程序。设立涉案财物保管室,做好涉案财物的登记清理。
18.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工程和服务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对单位工程项目,实施工程前报批、采购审核手续,所有工程需通过党组会议集中表决同意之后方可实施。
19.公务用车燃油费报销支出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管理规定》,规范执法执勤车辆和公务租用车运行管理。二是全局公务用车已统一实行油卡加油,并建立燃油使用登记台账和派车登记表。
20.专项资金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按照《湖南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弱化。
21.民主决策存在差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存在“先定后议”,未能做到民主科学集体决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和县纪委监委关于机关(党委)党组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对近三年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完善修订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人事调整、维修事项决策均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经集体讨论且全程记录。
22.专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等,党纪学习教育未按要求制定党组学习方案和计划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人员已重新将专题教育资料整理归档至资料盒。二是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活动,各支部已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并存档。
23.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十三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报主要负责人和县指导审核通过,扎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24.干部队伍配置不优,中层骨干力量出现断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人员配置,调整优秀执法力量进入到执法岗位。二是共招考6名事业编人员补充人员力量,已确保每个股室至少2人以上。
25.专业技术人才后继乏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单位内部开展了一次市场监管业务培训,并先后选派4名年轻干部前往省、市局参加集中培训专业技术,提高了年轻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二是通过面向社会统一招考和选调我县在职在编人员,共招考6名事业编人员补充我局人员力量,专业覆盖食品、医药、法律等方面。
26.发展党员过程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各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能力。二是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对接,对发展党员程序上的纰漏进行了纠正,确认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暂未发现违规情况。三是严格把关发展党员流程,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谈话、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确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集中培训、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宣誓、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流程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党员档案登记并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备案。
27.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党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各支部党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把握。二是通过积极与县直机关工委对接,我局增选支委、支部换届等经党组研究,已递交“三请示三批复”资料,并整理归档。
28.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深入基层指导各支部党务工作,督促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会组织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程序和相关规定。二是开展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督导,督导各支部完善组织生活会资料,已将督导过程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支部。
(四)问题整改推进不够有力,未形成长效的整改落实机制。
29.整改工作长效性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察条例》、《省委巡视整改评估办法(试行)》《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要求,强化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思想认识和政治意识,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完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出台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食品安全等工作方案。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开展年度案件审查、市场监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征集计量器具检验检测违规收费线索等行动,加强日常工作纪律排查,干部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履行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存在短板弱项。
1.日常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管控还有盲区死角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分级分类管理,按照A、B、C、D类管理要求,实现了食品安全100%监管覆盖。二是制定《南山酸奶市场整治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还在整治过程中。
2.现代化监管能力建设较为滞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现场监管模式。向政府请示,将食品生产企业非现场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运用我县三大网络运营商,系统搭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平台运行,当前正在推进过程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增强思想指引,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强有力举措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强化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攻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二)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按照党的二十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业务与党建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健全约谈、考核等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意见和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将主体责任分解到科室和岗位,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严格落实监管,建设过硬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党性党风、党纪国法、道德修养和正反典型案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家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规定,防控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督促依规用权、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净化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杜绝以权谋私。
(四)深化正风反腐,树立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范不正之风,严查“七个有之”。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风建设相关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五)强化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持之以恒深化行风建设。以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推进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标本兼治,促进整改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县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