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安委字【2015】1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要求,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内实现县、乡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推动企业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主要内容
(一)“五级五覆盖”。在县、乡镇(场)、行政村(社区)做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二)“五落实五到位”。 “五落实”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之举,是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进,亲自督促落实。
(二)加快推进落实。4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五级五覆盖” 工作,各乡镇场安委会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4月20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7月30日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任的安委会,配齐和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力量,同时统筹抓好本行业企业的“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推进情况,纳入2015年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扣分,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资格。县、乡两级地方政府要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