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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目的
通过在我县深入推进标准化评定工作,进一步激励建设项目各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障体系,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和质量管理行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础管理,推动我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确保我县建设工程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评对象
(一)县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已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
三、组织机构
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树柳
副组长:龚绍栋 张梦桃
成 员:张荣鸿 周国权 曾令勇 朱持明 周牧野
肖大刚 李录志 江依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荣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考评核查工作,提出初步考评建议,报考评领导小组确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优良。
四、申报考评程序
(一)申报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
施工单位每月对工地现场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自评,每季度末将该季度自评资料汇总,报送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进行前期考评,符合要求后,向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量安全管理(建筑节能与科技)股。
(二)申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每月对工地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每季度末将该季度自评资料汇总,报送至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并进行前期考评,符合要求后,向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量安全管理(建筑节能与科技)股。
(三)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收到申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评认定,并予发布。
五、考评结果的应用与管理
(一)考评结果应用
对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诚信评价、项目评先评优推选等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考评结果为“优良”的企业、项目,项目优先列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等推荐名单向市住建局申报“优良工地”,优先列入市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等评选名单。
对于考评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和项目,企业相关证件延期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相关考核合格证延续,免于继续教育,直接登记办理。
对于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作为建设领域企业信用评级、诚信评价、项目招投标、评先评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活动等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评结果管理
我局将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项目及辖区内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结果,并于每季度末上报市住建局,作为考评结果应用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是确保我县建筑工程领域安全、质量行为的重要措施。企业、单位、各施工项目部要常抓不懈,全面落实。
(二)营造氛围。积极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宣传考评结果奖惩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申报单位(项目)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经查实后,对相关责任人、单位将作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四)标准化考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及时考评,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