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建设领域第一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工 作 通 报
局属各单位、股室、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确保节后复工的施工安全,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工程质量。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根据县住建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建发[2020]8号)要求,我局成立了质量、安全检查小组,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建筑领域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检查组,共检查30个在建项目、水厂3家,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 132 条,下发整改通知单8份、停工通知书2份、施工许可证催办函5份、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1份。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工程消防安全情况;建筑起重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态势运行平稳,受检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升,但是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及管理漏洞,汇总情况如下:
(一)市场行为、工程质量与安全方面
1、象山龙园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建筑节能已变更,未能提供变更程序资料及变更后经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已发【2020】0415-05号《整改通知单》;多孔砖未送检已砌筑上墙;混凝土子分部工程未验收;墙体砌筑方法错误,有阴搓直搓现象;施工、监理日志内容不完整,记录不规范,填写内容流于形式;(3)安全方面:未实时填写施工现场隐患台账;节后复工及防汛安全教育未开展;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脚手架连墙件较少;电线架设不规范,电线搭设在护栏、外架上,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未设置安全平立网。
2、汀坪派出所办公楼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监理员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构造柱钢筋搭接处未设置箍筋加密;后植筋未及时组织复检;未组织混凝土子分部验收;施工技术保证资料大部分项目未按时收集,相关验收批及隐蔽前验收批资料签章不全,存在代签现象;(3)安全方面: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场地垃圾清理不及时,材料堆放混乱,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脚手架连墙件较少;已停止使用的提升设备未及时拆除;施工用电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不到位,洞口防护不到位,未设置安全平立网。
3、城步县四中科教楼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位置错误,无送检记录;分项分部验收记录部分签字不齐全;(3)安全方面: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场地垃圾清理不及时,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操作层未满铺架板;加工机械设备未重复接地。
4、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安全员未配备齐全(少一人);(2)工程质量方面:钢筋原材料进厂验收记录不齐全;砖送检记录台账建立不齐全;沉降观测记录不符合规范;地基验槽缺少部分相关照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部分签名不齐全;窗台砼压顶升入长度不够;混凝土部分有蜂窝麻面现象,振捣不密实;(3)安全方面: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不到位;操作层未满铺架板;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用电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5、金紫卫生院医疗综合楼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沉降观测记录缺失;未设置标养室或标养箱,同条件养护试块标识不规范;混凝土有麻面现象,表面不光滑现象;砌体有直搓、阴搓现象,砂浆灰缝不饱满,构造柱的拉结筋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3)安全方面: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施工用电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6、汀坪中心幼儿园幼教楼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施工技术保证资料不全;(3)安全方面: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施工用电未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设置,未设置配电房。
7、城步县竹制品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沉降观测记录缺失;部分砌体组砌方法不规范;构造柱箍筋间距设置过大,升入压顶梁长度不够;(3)安全方面: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混乱;施工用电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8、凯中星城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质量员、监理员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未提供施工技术保证资料;(3)安全方面: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外电防护不到位,高压电杆与基坑过近;高切坡未开展专家论证。
9、城步县监管中心收押楼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沉降观测记录缺失,混凝土表面不平整,有模板遗留现象;(3)安全方面:整改通知书回复不及时,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缺失,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混乱;操作层未满铺架板;现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提升设备。
10、南山国家公园南入口基础设施项目 (1)市场行为方面: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请假;(2)工程质量方面:项目形象进度为桩基施工,未组织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桩基验收,擅自对桩基进行混凝土浇筑且无隐蔽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未见桩基相关检测报告,未提供施工技术保证资料,已发【2020】0416-02号《整改通知单》;(3)安全方面: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施工用电未设置配电房;深基坑未开展专家论证且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
11、芙蓉学校 (1)市场行为方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人证不符)、安全员、质量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未到岗;(2)工程质量方面:标养室温湿度监测更新不及时,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区域不满足规范要求;部分混凝土有跑模、胀模现象;砌体水平砂浆有透光现象;(3)安全方面: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场地垃圾清理不及时。
12、白云大道 安全方面: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洞口防护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扬尘处理不到位。
13、农商行八角支行 安全方面:脚手架连墙件设置较少;悬挑不规范,卸荷不到位;用电不规范,未按“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执行;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混乱,安全标示标牌较少。
14、兰蓉中心学校教学楼 安全方面: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场地垃圾清理不及时,材料堆放混乱,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施工用电不规范,电线搭设在护栏、外架上;临边防护不到位,未设置安全平立网。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芙蓉学校、凯中星城、碧达盛世、碧达阳光、新时代家园。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
1、白云大道项目无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2、茅坪竹制品加工厂项目农民工工资只支付到今年一月;
3、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自3月复工以来未支付工资;
4、汀坪派出所办公楼项目无劳动合同文本,无农民工花名册;
5、象山龙园项目新进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6、南山国家公园南入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劳动合同,未设置农民工实名制通道;
7、监管中心收押楼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支付到位;
8、芙蓉学校三月份农民工工资未支付,无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
9、凯中星城项目未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三)蓝天保卫战工作存在的问题
1、芙蓉学校建筑材料覆盖不到位;降尘设施配备不到位;
2、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没有建立健全管控体系制度,扬尘治理公示及监督电话牌未设置;建筑材料覆盖不到位;东向围挡不到位;
3、南山国家公园南入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没有建立健全管控体系制度,未制定扬尘防治方案;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降尘设施配备不到位;
4、象山龙园项目二期出场运输车辆未封闭运输;防尘设施未启用;
(四)消防设施缺失,制度不健全
1、消防图审、备案等手续未完善。(芙蓉学校、兰蓉中心学校教学楼、凯中星城、金紫卫生院医疗综合楼项目、城步县监管中心收押楼项目、流浪乞讨救助站、碧达阳光、碧达盛世、新时代家园)
2、防火设备设施:未按要求在工地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灭火器、防火砂、防火水、防火器具;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使用超压的灭火器;未在动火作业区配备专用灭火器及灭火砂等灭火器械。(凯中星城、象山龙园、南山国家公园南入口、城步县监管中心收押楼、芙蓉学校、金紫乡卫生院综合及周转房、兰蓉中心学校教学楼、汀坪派出所办公楼、流浪乞讨救助站、碧达阳光、碧达盛世、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城步县竹制品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3、在建工地没有配备专门的消防责任人或消防安全员。(凯中星城、南山国家公园南入口、城步县监管中心收押楼、芙蓉学校、金紫乡卫生院综合及周转房、兰蓉中心学校教学楼、汀坪派出所办公楼、流浪乞讨救助站、碧达阳光、碧达盛世、城步县竹制品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4、临时库房内堆放有氧焊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象山龙园)
5、消防安全标示标语设置过少。(凯中星城、白云大道现设项目、象山龙园、南山国家公园南入口、碧达阳光、碧达盛世)
(五)供水系统存在问题
1、茅坪加压泵房围墙高度不够,达不到安全标准;且厂区没有安装监控设备。
2、城区供水管网存在漏点、爆管现象。
三、工作要求
要求各责任主体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各自项目部实际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上报我局。根据当前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项目部的管理,保证相关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无法到岗履职的进行人员变更,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主要管理人员不变更且无故不到岗的,我局复查后将对工地进行停工整顿,同时进行行政处罚。
2、进一步加强现场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完善考勤记录。从源头上把关,严格禁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实名制系统录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无特种作业证书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现场施工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管理处罚力度,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进一步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
4、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未经检测合格、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一律严禁使用,超期未定期检测的一律禁止使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对于塔吊作业,要求各项目部进一步加强塔机司机的安全教育,按要求配备并正确使用防坠设施。
5、加强现场扬尘控制管理,配备齐全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开启喷淋、雾炮等设备,有效抑制扬尘,完善扬尘治理台账。做好工地生活区的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时清运垃圾,避免蚊蝇滋生。
6、加强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及消防安全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不规范用电。
7、对于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方案、施工,未开展专家论证的立即停工整改。
目前正处于复产复工的关键时期,各参建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防控及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克服麻痹思想,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把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上。
四、下一步工作
(一)扎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各施工企业务必对此次检查指出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按照要求将各类问题悉数整改到位,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责任,严格审查施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按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质量安全管理股(附整改后图片),质安股将按照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隐患问题进行督查,并对整改完成项目进行复查,坚决消除各类建筑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项目参建各方要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规定,依法履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程序,及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擅自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自身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向主管部门报审。各项目参建各方需按照法律规定和施工技术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及时送检相关建筑材料,并留档备查,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三)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治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我局将实施差别化管理。
(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今年开工以来我省多个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历年春节后复工阶段均是事故多发期,各单位、各项目部务必要警醒,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管理,严禁高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
(五)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和不良记录管理并及时进行不良记录的通报公示。



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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