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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建筑质量工程投诉
内容:

严重建筑质量工程投诉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儒林现代城业主于2015年前后与由邵阳三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的儒林现代城项目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合同交房日期20151230日。开发公司在未竣工验收下强行交付,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属于违法行为。证据:交房时还没有测量过房子面积,购房合同上写着137平米,交房时也没有给我们准确面积,两年后查房产证时说是145平米了,有的多出7个多平方,有的多出十几个平方,有的少了几个平方。20185月份,开发商销售部负责人一个又一个电话向我们催要多出面积的房屋补差款,而对要退款的一字未提,我们讨要说法,本应该是交房时就应该给我们准确的房屋面积信息,怎么我们入住两年多了才说超出面积这么多?销售部又说只负责传递这个信息,其它也不了解!

我们购房时销售经理指着楼盘沙盘图说修好后就是这个样子,一模一样(中间有喷泉,到处有绿化,很多共公停车位,且屋顶为坡面屋顶,楼顶无需担心漏水),交房后什么都没有,绿化0,共公停车位0,喷泉0,连屋顶都变成了平屋顶面),所以开发商存在严重的欺骗行为。

原项目名称为:儒林商业街,交房后怎么又变成了儒林商业步行街,商业街与商业步行街肯定不同的,原沙盘上里面到处可见停车位,像个商业街。现在没有一个停车位了,变成步行街了,严重的欺骗行为。

交付使用后,90%以上的房屋装修时存在楼层漏水(装修时稍微浇些水就能渗透到下一层,顶楼只要下雨就都会渗水),更为严重的是地下车库车位,渗水处就50多处(见下面图片),有的渗水缝隙达200CM长,问过一些知情者说大部分混泥土浇灌都在夜间进行的,地下室顶面也只有10CM厚度的样子。地下室四周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车库墙面渗水严重,有几个地方长年积水,排不出去,地下水位也超高,电梯井里的水每天要抽5次左右,不符合节能要求。2018620几号,二栋楼顶上竟然就掉下了大块的混泥土,把停放在马路上小车前档风玻璃砸了个洞,车面漆多处受损,另一台车车门变形,万幸的是没有砸到人!后面我们部分业主到楼顶查看情况,发现还有多处开裂。

还有就是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使用的两年多时间来,出现多次电梯使用过程中突然停止、突然下降上升、电梯门无法关闭等。

根据这些情况,请问一下我们的父母官,我们的住房安全吗?难道要砸死人才重视起来吗?我们的地下车库几年内可能就会塌陷。今年3月我们向政府反应这些问题,一直没有个明确的答复和处理意见,更不用说进行处理了。房屋还只交房才两年多,出现这么多问题,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我们的房屋面积不对,我们的父母官能能给个说法吗?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鉴于过程中监督管理严重缺失,现要求:1、请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结构鉴定;2、对于该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整改到位;3、划出共公停车位;4、地下车库车位不得出售,一率作为小区共公设施,将付给小区使用。5、对小区进行绿化。6、修建屋顶为沙盘图的坡面屋顶!7、依据购房合同,面积超过3%误差的,可以选择退房,对超过3%房屋面积误差的业主,要求退房的,请督促开发商处理,给予退房并赔偿一切损失(交房时就应告知面积情况的,交房快三年了才告诉面积情况,属开发商单方原因造成损失,如装修费用等)。

     尊敬的主管部门,百姓购房不易,为人生重大事情,望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针对此工程进行鉴定彻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实施,让老百姓真正住上安心房 放心房。

 

    特此感谢

                              

                                         投诉人:儒林现代城业主

                                            201875

被投诉人:邵阳三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杨欣波13707317973  易建军

投诉人:儒林现代城所有业主

原设计顶部图:

现在的顶面图:


12楼顶脱落的混泥土块位置:


被砸坏的车车:


几十处地下车位车库漏水图片见附件

附图片(见附件)


附件1:uploadfiles/201807/20180705162504944.doc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8-7-5
回复情况: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向县有关领导作了汇报,由政府办杨盛财同志牵头组织规划、国土、不动产、质监、绿化等部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投诉中称“请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结构鉴定”的问题,该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是通过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设计的,其报建手续是按程序进行的。主体结构的建设是经得县质监、施管、消防、环保、监理等部门的跟踪监管,同时通过严格的材料与质量检测关,最后进行竣工验收,房屋结构是安全的。

二、关于“对于该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问题

1、该项目的“热交板漏水、地下室积水”的方面,我局在2018年6月份专门安排质监站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组织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共同制定整改方案,该方案现正在长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督促开发商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

2、电梯的质量问题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管理和履职。

3、二栋楼顶掉落混凝土块损坏业主车辆的问题,现已作出赔偿,我局并责令开发商对现代城所有楼顶进行排查,消除因坠物有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三、关于“公共停车位及地下停车位不得出售,一律作为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的问题。该问题是关系职能职责的权限,我局不具备划分车位、车库、公有或私有性质权限,因此,建议业主以司法途径争取合法权益。

四、关于“对小区进行绿化”的问题

1、开发商在小区内两侧设绿化区域,步行街中心区原来摆放木花桶,由于时间已久,木桶已腐朽,在当时验收中的整改意见后未得到落实,因遭破坏现已不复存在。

2、现我局责令开发商在近期按整改要求在小区步行街新增花坛面积并增加房顶绿化。

五、关于“修建屋顶为沙盘图的坡面屋顶”问题,该项目的屋顶形状在办理许可前经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和评审,其沙盘图只是在售房时的模型图,与工程质量并无关联,也和业主的安全及影响生活环境没有直接的联系。

六、关于“购房合同与实际房屋面积有出入,但超过3%误差的退房与补偿问题”,该问题在国土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建议有关业主向该部门咨询或申请复核,应该会获得满意的答复。

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30日

回复部门: 城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信时间: 2018-8-6 14:27:54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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