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我们是城步县长安营镇长安营村五组村民,本组共有400亩山林,在1982年进行山林划分,约每户分10亩山林,另外约300亩为五组的集体山林。 时至今日,本组两农户吴明雄和吴成胜篡改当时的山林承包合同书上的界限,欲将约300亩集体山林据为他们两户所有,导致本组其它农户与他们两户产生山林权属纠纷,当年所填写的山林承包协议由时任五组会计吴明高(吴明雄兄长、吴成胜伯父)保存,至今拒绝公示。当年参与山林划分的本组村民:刘宗元、刘宗贞、刘宗迪、刘春初、游刚生等人明确记得分给吴明雄和吴成胜的山林为10亩。 对于这起山林纠纷,长安营镇政府2017年进行了调解,但一直未调解成功,没有给出明确的决断,一拖再拖,罔顾全村人均山林只有10亩,而吴明雄,吴成胜两户却有300亩山林的不客观,不公正,不合理的情况而不作为。 同时在山林属权未明确划分的情况下,南山至绥宁公路改建指挥部计划6月份将集体山林的征地补偿款拨付给吴名雄、吴成胜,何来公平与正义,何来法政与公正?? 对此呼吁长安营镇政府马上给出一个明确的、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解决和裁决。 南山至绥宁公路改建指挥部在山林纠纷未解决前不得将补偿款拨付给吴名雄和吴成胜 |
|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8-5-15 |
| 回复情况: | 《城步县长安营镇政府对村民集体山林纠纷长期不作为》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自收到长安营村五组村民关于调解山林纠纷的报告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抓管此事,通知双方当时人积极举证。工作组多次到村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对争执山场进行现场勘界。在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成功后,镇综治办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功。由于此山林纠纷历时较长过程复杂,镇政府组织人员再次开展细致调查,下一步镇政府将尽快根据证据、事实,依法依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虚心接受监督,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
| 回复部门: | 长安营镇 |
| 回信时间: | 2018-5-21 20:36:56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