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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营镇政府对村民集体山林纠纷长期未解决反映
内容:    我们是城步县长安营镇长安营村五组村民,本组共有400亩山林,在1982年由当时的组长吴明高组织山林划分,约每户分10亩山林,另外约300亩为五组的集体山林。
    时至今日,本组两农户吴明雄和吴成胜更改当时的山林承包合同书上的界限,欲将约300亩集体山林据为他们两户所有,导致本组其它农户与他们两户产生山林权属纠纷,当年所填写的山林承包协议由时任组长吴明高(吴明雄兄长、吴成胜伯父)保存,至今拒绝公示。当年参与山林划分的本组村民:刘宗元、刘宗贞、刘宗迪、刘春初、游刚生等人明确记得分给吴明雄和吴成胜的山林为10亩。
   对于这起山林纠纷,长安营村委会,镇政府2017年进行了调解,但一直未调解成功,没有给出明确的决断,不断拖延,导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为此,我们呼吁上级有关领导责成有关方面为民做主,以解民怨,尽快的、公正客观的对纠纷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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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8-2-24
回复情况:

长安营村五组村民于2018年2月24日给县长信箱写信,反映五组两户村民与五组集体山林纠纷,现做如下答复。

长安营村五组山林纠纷是在原南山镇时就存在,两乡镇合并以后,我镇于2017年10月底收到五组村民请求解决本组集体山林纠纷报告。镇里第一时间要求村里组织调解,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镇里组织镇干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林管站工作人员与纠纷双方一起进行踩山界,认真听取双方诉求。踩完山界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牵涉时间久远,过程复杂,纠纷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调解未成功。镇里将咨询县里相关部门,同时将进一步走访调查,等时间一到,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将建议双方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镇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

回复部门: 长安营镇
回信时间: 2018-3-6 15:47:17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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