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金紫乡水清村刘智良违反计划生育,公开拉票当选村主任不符合选举条件 金紫乡水清村刘智良违反计划生育,公开拉票当选村主任不符合选举条件,刘智良一家属于汉族,在2002年生下一个男孩,并于2007年又生下一个男孩,依照当时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没有符合达到生二孩的条件,双方父母既不是小数民族,且一孩也不是女孩,也不是弱智。残疾,也没有准生证,再生一孩完全属于超生,属于违反计划生育,5年之外没有处理清楚。不具备当选村主任的条件。 其二,选举期间以不正当手段拉票,承若村民如果选他当村主任以低保作为交换进行拉票,并在山口村百姓家里送去纸条,送香烟,纸条上明确写着写村主任刘智良进行拉票,还有把水清村5组村民段国家母亲的名字(已吃倒低保的人),分别在两个组上写着同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同一个人有两张选票,以便给他多选一票,这件事在选举初选那天唱票时段国家到现场检举他,当时村干部,群众都在现场,有他们为证,可以去调查取证。 其三,在他担任水清村秘书期间,自私自利,以公谋私,徇私包庇,把低保都评给自己的亲人,父亲吃低保,岳父吃低保,其父亲是10组组长,已经偏瘫一年,平时村里大小会议从不参加,也不管事,但是照样拿着国家发放的组长工资,你父亲身体不能胜任组长工作那就要让贤,去养好身体,选一个有能力的人当,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在村民,党员,其他村干部,组长中反应非常大,群众对他蛮大意见。 其四,他担任秘书期间,报账员账务不清且至今村账未清,更没有公开张榜告知村民,给村里搞卫生拖垃圾的村民至今有2万元没有得到,人家的血汗钱也要拖欠。 这样的一个人不适合当人民的公仆,忘县长,书记,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予以调查核实,重新选出真正为老百姓谋福祉的好村主任。 一抱不平知情村民 2017年6月11日 |
|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7-6-11 |
| 回复情况: | 网民于2017年6月11日在县长信箱留言《举报水清村村主任违反计划生育》,我乡党委、政府获悉后高度重视,专门就此问题派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信件中的刘智良是“水清村村主任”一事,刘智良系原水清村秘书,经本次村委换届当选为三江村(原水清村、山口村合并)村主任。 2、关于信件中主要提到刘智良违反计划生育一事。经调查刘智良(汉)与曾丽花(苗)于2001年11月登记结婚,于2002年9月生育第一个孩子,属于政策内生育。于2007年1月生育第二个小孩,根据《2002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规定,夫妻均是农村居民,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其妻子曾丽花是苗族,因此二孩也属于政策内生育,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3、关于信件中提到的刘智良以低保作交换拉票一事。经查情况失实。 4、关于“把水清村5组段国家母亲的名字,分别在两个组上写着同一个名字,这意味着同一个人有两张选票,以便给他多选一票”一事,经调查,该村是合并村,参加本次换届选举的选民达2000多人,在选举过程中,该村选举委员会已经妥善处理。 5、关于“刘智良父亲、岳父享受低保政策”一事。经调查结果如下:1、其父亲刘庭米从来没有享受过低保;2、其岳父曾分来为听力二级残疾人,家中的房屋为80年代二层砖木结构,装修简单。同时其岳母患肝腹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经村民代表会议评定后,报县、乡民政部门审定后享受低保属实,符合低保政策。 非常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虚心接受监督,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金紫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
| 回复部门: | 金紫乡 |
| 回信时间: | 2017-6-16 12:34:4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