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现有刘德忠(非林场居民)非法占用南洞林场资源开养猪场,非法占用居民土地种植树苗,破坏林场环境,滥用国家资源,使得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降低林场的产出。而养猪人刘某更是在林场横行霸道,偷盗居民资源及财产,非法牟利。刘某此种行为作为林场负责人的相关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不闻不问,致使居民民怨声载道,投诉无门。 相关部门的不闻不问,肆意助长,导致刘某及其家人更是蛮横霸道,2017年3月16日刘某故意伤人。在前面行走的刘某突然转身用玻璃杯砸人,导致身后行走的居民李某脸部多出受伤,就医缝针,而此事件发生后刘某不但不为自己故意伤人感到忏愧,更是聚众(其家人)登堂入室,意图再次伤害李某及其丈夫!!! 此事件发生后,林场管理人员及部门出面阻止受害人报警,意图包庇刘某掩盖事实真相,正是林场管理人员的的不作为,致使身为普通居民的受害人无法正常保障自身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只能承受这莫须有的伤害。 作为南洞林场的居民及受害人李某的亲人,请求国家政府能出面处理该外侵人员的肆意的罪行,维护国家林场的资源和居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盼复!! |
|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7-3-17 |
| 回复情况: | 2017年3月17日,罗立斌同志在县长信箱来信反映的非法占用林地及伤人情况问题,经调查,现作如下答复: 1、刘德忠同志在县南洞国有林场工区搞养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文件精神,引导职工发展经济,该林场2013年经请示我局领导同意,接受了场职工家属刘德忠同志利用南洞工区闲置地(房)从事养殖生产的请求,几年来,刘德忠同志依法经营,遵守林场规矩,没有造成负面影响。 2、2016年10月林场改革后,刘德忠同志妹妹刘映霞(本场职工)被安排在南洞工区从事护林工作,3月16日,刘映霞与罗立斌母亲李汝香(本场退休职工)因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事发时,该场领导得到信息。立即派场副书记唐杰华及护林股副股长黎小波等到现场制止事态发展,并及时派人派车护送伤者到县人民医院就医。而罗立斌说林场不闻不问、阻止他人报警的说法纯属假话、谎言。 3、伤者李汝香出院后,3月22日,该林场派相关负责同志到南洞工区进行调解、协商,协调结果双方都很满意。 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7年3月24日 |
| 回复部门: | 城步县林业局 |
| 回信时间: | 2017-3-28 10:41:19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