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我是本县下属乡政府一名普通的职工,今天特向您反映乡镇基层职工的困扰,请帮忙解决。公积金是政府对工作人员的一项福利,让很多买不起房的职工都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梦寐以求的房子,但有个问题就是,不同于县直单位,基本上县财政给所有乡镇公积金都是按季度缴纳费用,这就造成不能按月对冲,像我这种家庭并不富裕,靠工资养家糊口的基层职工,压力巨大。打个比方,现在我每月还款1600元,如果没有对冲,我每月要从2700元的工资里扣除1600元还款,一个月只剩1200元用于开销,有时扣除医疗保险、餐费、公积金还没有2700元。如果能够对冲,一个月能从公积金中对冲700元,每个月能剩将近2000元,将大大减轻家庭压力。关键一点,不能按月对冲的公积金存款不能提取,造成公积金贷款这一二十年,里面的存款只能闲置,不能在最需要的时候补贴家用。我周围很多同事都遇到这种问题,委托我向县长您反映,请求能够解决这一乡镇基层职工的需求。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一名普通的乡镇职工 2016年12月19日 |
|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6-12-19 |
| 回复情况: | 尊敬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注与支持,解决您在公积金具体业务上遇到的问题,是我们公积金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您在县长信箱中反映的乡镇干部不能对冲还贷的问题,我们在此为您作出解释,希望通过我们的解释,能对您有所帮助,解决您的疑虑。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在不改变还款方式的前提下,按月从其个人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公积金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银行从其还款帐户中补扣的一种还款方式。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规定,职工按月对冲还贷,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对冲还贷前没有贷款逾期;2、委托人所在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申请前无停缴记录;3、申请对冲还贷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余额之和不低于每月还款金额的6倍;4、借款人同意委托银行从其还款帐户中扣款。根据以上规定,您不能按月对冲还款的原因是你单位没有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我县共有268家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90%以上单位实现了按月缴存,而乡镇单位的缴存随意性很大,有时按季度缴存,有时半年缴存。我们也多次与乡镇领导及协管员衔接,希望能按月缴存,但效果甚微。个中原由不得而知。但我们会继续加强跟进,力保全面实现按月缴存。 最后由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希望一如既住关心与支持住房公积金事业。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步县管理部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 回复部门: | 城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 回信时间: | 2016-12-22 11:29:44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