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城步苗族自治县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虚假商业广告,误导群众的第二次举报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博理同志: 城步苗族自治县电视台长期发布大量商业虚假广告,广告内容及形式违反《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以虚假和引人误解等内容、形式,欺骗、误导消费者(具体情况见附件),导致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现举报人依法第二次向您举报,恳请您接此举报后督促宣传、市场质监局、文广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普及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对涉及违反政纪党纪行为移交纪委依法查处。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请将受理、查处结果书面形式回复举报人。 举报单位:广州兴忻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兴华 电话:18602021315 邮 箱:TXH12315@163.com 邮 编:511402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路203号 二○一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1:uploadfiles/201610/20161009102753824.png |
|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6-10-9 |
| 回复情况: | 唐兴华先生:你好! 我局于2016年9月26日接贵先生举报《城步县广播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虚假商业广告》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该举报的情况展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2016年10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城步县广播电视台及广告公司相关责任人约谈,在对城步影视频道发布的欣保刻婷、七味葡萄散、清心沉香八味丸、常平糖尿乐片、金古力通那如三味丸、龙芪蓉拴胶囊药品广告以及商业广告进行了检查。其广告在播出前,电视台审查人员已对其批文《食品广告审查表》、《检测结果报告》、《广告发布许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和内容进行了审核,均有相关批文。 2、2016年10月9日,我局依法向城步县广播电视台下达了城市监责字[2016]08号责令整顿通知书,责令其在城步影视频道停止发布举报人举报的欣保刻婷、七味葡萄散、清心沉香八味丸、常平糖尿乐片、金古力通那如三味丸、龙芪蓉拴胶囊药品广告,现已全部停播。 3、责令城步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10月17日前制定出整改方案。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回复部门: | 城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回信时间: | 2016-10-10 11:49:2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