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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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城步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有关新闻宣传、影视文艺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办台水平,当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 二、负责我县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及中央台和省级卫视台的转播工作。 三、负责拟定县本级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查广告播出,开展相关经营;负责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网络的设计、建设、维护以及开发应用,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四、负责县本级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科研和开发利用。 五、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优工作。 六、负责县本级广播电视人才的培训、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建立统分结合、机动灵活、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的管理体制。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广播电视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二级事项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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