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城步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有关新闻宣传、影视文艺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办台水平,当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

二、负责我县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及中央台和省级卫视台的转播工作。

三、负责拟定县本级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查广告播出,开展相关经营;负责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网络的设计、建设、维护以及开发应用,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四、负责县本级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科研和开发利用。

五、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优工作。

六、负责县本级广播电视人才的培训、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建立统分结合、机动灵活、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的管理体制。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广播电视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文件 二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