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蒋坊乡2024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蒋政发﹝2024﹞6号
关于印发《蒋坊乡2024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部门: 《蒋坊乡2024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蒋坊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蒋坊乡2024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假期我乡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确保人民生命绝对安全”的指示要求,全力维护清明假期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实现“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涉交舆情;确保不发生严重执法过错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我乡成立了蒋坊乡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节假工作。 组 长:唐承勇 副组长:吴伦友 成 员:申太阳 吴 姝 李典主 杨开楠 何盛方 曾剑羽 孟海波 申 旺 曾 磊 张 倩 唐富新 肖晓东 蓝万科 杨 曦 肖湘龙 杨海青 杨超虎 杨 暕 各村书记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今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面临着复杂的外部形势。一是清明节假期外出回城人员增加,车流量增多,县域内易发生拥堵;二是清明节期间刚好连续降雨,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经大数据研判,我县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相当一部分涉及道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问题。这些安全隐患加大了事故防控的工作难度;四是农村道路风险集中聚集。清明假期农村地区家族性聚会增多,集体性出行多,农村道路交通流量将急剧增大,超员超座、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易发,交通肇事肇祸风险大,陵园、墓区、山区、景区(以下简称四区)等物防设施差的道路极易引发翻坠事故。 (二)加强隐患治理。各村、乡交管站成员要加大四区周边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穿村过镇路段等隐患点段的整改和交通疏导,对临水、临崖、临沟以及急弯陡坡路段,凡无路侧护栏的,临时采取加装简易木桩、拉红色警示线等警示措施;对未达通行条件的,临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限制通行。 (三)加强组织部署。要严格落实“路长制”,乡路长、村组路长、农村派出所、乡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路长制”的要求履行自身职责。要全面发动乡干部、派出所、村干部、“两站两员”、驻村辅警、乡综合执法队等职能部门基层管理力量,分片包干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违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加强路面管控。要严格加强农村面包车、短途班线客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严查严管非法载人、酒驾、无证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严把出村、出乡、进山等关口。派出所、乡执法大队要加强7座面包车、农用轿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引导提示。为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工作,要大力倡导线上祭扫、云祭扫、代为祭扫、居家追思等绿色祭扫方式。要通过各种媒介和途径,实时发布交通路况、管理措施,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引导群众错峰出行、文明出行,减少自驾出行。要在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引导驾乘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撤至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造成伤害。针对异地返乡人员、班线客车驾驶人、农村客运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微信、“村村响”等多种渠道以及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信息、阵地宣传、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提醒行车安全常识、宣讲典型事故案例,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底线思维。要清醒认识到假期首尾潮汐式交通安全风险、农村人流车流交织带来的肇事风险、雨雾天气多发带来的交通应急风险。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增强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全力抓好清明假期各项道路交通安保措施的落实。 (二)提高勤务等级。要启动高等级勤务,全面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扬群众过节,干部过关的精神,切实提高路面基层力量的管事率与劝导率。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统筹指挥,要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执勤执法情况、乡镇街道基层管理力量“七必上”开展情况、重点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情况。 (四)加强信息上报。清明期间,各村每天16:00前要坚持按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原则上报信息至乡交通管理站(联系电话:0739-7480777)。
蒋坊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交通运输 | ||
一级事项 | 道路运输 | 二级事项 | 监督检查和服务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 ||
公开主体 | 蒋坊乡人居环境卫生办公室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