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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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0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0〕1号),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资源要素保障,明确文件有效期为新冠疫情解除后6个月。鉴于我国自2023年1月起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湘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已无实施基础和必要。 二、制定《通知》的法规政策依据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3.《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 ||
公开主体 | 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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