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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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步苗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巩固2024年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行动成果,全面深化2025年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城步苗族自治县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目标

  坚持游客视角、问题导向,持续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方责任,巩固2024年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成果,持续开展顽瘴痼疾源头治理、靶向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实现“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大幅减少、旅游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旅游消费“乱象”有效整治、景区(点)环境秩序持续向好、文旅领域“黄牛”倒票有效遏止、在线旅游环境全面好转、涉旅负面舆情有效控制的目标,文旅市场繁荣有序、走在前列。

  二、组织领导

  县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一调度指挥,由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李志栋担任专班主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岚担任专班副主任,县中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县直单位分管领导为专班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体局。

  三、专项行动

  (一)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行为;严查明显低于旅游市场指导价的“零负团费”、“买团”、不支付导游服务费等“不合理低价游”行为;严查以销售保健品、康养产品为名义赠送的旅游活动,以开展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推销所谓“养老产品”的旅游活动,以“夕阳红”免费旅游等手段为幌子、兜售物品、保健品、艺术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研学旅行和研学实践乱象;严查以高额返利或高额投资收益等为诱饵,以吸引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充值“旅游一卡通”等预付卡或投资旅游目的地项目为手段的非法集资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场))

  (二)开展旅游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违法行为;严查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旅游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行为;严查旅游包车超速、超员及驾驶员疲劳驾驶、行车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游客乘车不系安全带、乘船(艇)不穿救生衣行为;严查出租车、网约车拒载游客和私家车非法拉客。(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场))

  (三)开展旅游消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旅游购物环境,严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导旅游者购物,安排强制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高额回扣,擅自增加购物点和购物时间、搞“洗脑式”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对社会开放的包厢式购物店和景区(点)内封闭式购物点;整治旅游餐饮环境,严查餐饮经营者无证经营、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高质劣、强买强卖、缺斤少两、标“阴阳价”等欺客宰客行为,及拒不提供发票等偷税漏税行为;整治旅游住宿环境,严查饭店、商务酒店、旅游民宿等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安全隐患,严查服务质量差、卫生条件差、擅自提前退房时间、旅游旺季坐地起价、恶意毁约等不诚信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场))

  (四)开展景区(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在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站点、游客集散(接驳)中心等场所违规收费、强迫消费、敲诈勒索、价格欺诈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低空飞行、滑翔、漂流、玻璃桥、玻璃栈道、蹦极等游乐设施质量不过关、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着力整治景区周边尾随兜售、强行拉客追客、强行推销、乱收停车费等问题;着力整治旅游景区(点)特殊人群优惠政策、便民措施不落实、安全风险突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着力整治景区内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烧“高香”“大香”,私设功德箱,使用个人二维码接受捐献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场))

  (五)开展文旅领域“黄牛”倒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职业“黄牛”倒票违法犯罪团伙、查处利用网络“外挂”软件实施抢票的违法犯罪团伙,整治违法违规网络倒票平台。严查主办方、单位内部人员、票务平台、旅行社等参与非法倒票获利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伪造票证或倒卖假票证以及虚假兜售票证、凭证实施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打击网络平台票务代理、代拍,组织人员代抢、代预约,及在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站点、游客集散(接驳)中心、演艺场馆、博物馆现场周边倒票的“黄牛”团伙;着力整治“博物馆游”“故居游”中的门票预约难、服务质量差问题;强化大型营业性演出、演艺场所监管,整治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严查“黄牛”倒票、炒票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乡镇(场))

  (六)开展在线旅游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在线旅游平台、线上旅游经营行为监管,严查依托网站、朋友圈、微信群、抖音、短视频、快手、小红书、飞猪、B站及广播电视等线上平台进行虚假宣传、招徕游客和未经游客同意委托给第三方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改善线上旅游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坚决防范、果断处置重大涉旅负面舆情。(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5年3月至4月)。召开全县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县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结合实际梳理问题形成治理清单,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安排部署推进。

  (二)集中行动(2025年4月至11月)。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请各单位报送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联系人:张佳乐。

  (三)督导检查(2025年5月和10月)。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明确任务,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明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督导各地整改,提高综合治理效能。

  (四)总结评估(2025年12月)。综合治理工作专班收集汇总情况,评估治理效果。各单位各地转入常态化监管,确保治理工作长效化。各单位开展治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县文化市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同。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负责、同频共振、综合治理”的顽瘴痼疾综合治理格局。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强化督促指导和责任压实,确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治理经验,曝光负面典型,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法规宣传、注重正面引导,扩大治理行动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强化社会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城步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3月31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旅游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对旅行社的随机抽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公开主体 城步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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